据老郭观察,深化改革背景下,消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转变已然发生,监管模式从单一负责转向多元共治、审核验收从公益无偿转向市场供给,“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将大部分火灾划入生产安全范畴,《安全生产法》“盖过”《消防法》,社会生产经营性单位或正面临合规成本刚性上涨、经营承压加剧的现实困境。
一是准入性成本增加。此前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由消防救援机构公益化提供,企业零成本即可完成合规审验;职能划转住建部门后,设计审查、竣工核验等环节全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与专家聘请机制,市场化定价直接或间接转化为企业刚性支出。从微观主体看,中小企业审图验收起步费用数千元不等,中大型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相关开支动辄数万乃至数十万,合规前置投入较改革前倍增,叠加整改复验等隐性成本,大幅抬高市场准入门槛,部分企业因资金承压陷入“建不起、改不起”的生存困局。
二是经营性成本增加。监管格局从“单一消防监管”转变为“应急综合监管+行业部门监管”多维发力,检查频次、覆盖维度、隐患挖掘强度升级,而消防安全隐患的动态性、隐蔽性特征,使企业时刻面临被排查、被曝光、被整改的压力,人力物力投入持续增加。更关键的是,执法依据从《消防法》向《安全生产法》延伸覆盖,处罚标准实现量级跃升,同类隐患处罚额度可提升数倍,“过去不是事儿的,现在可能成了大事”,且存在跨部门叠加施压的可能,合规容错空间大幅收窄,企业面临“查不起、罚不起”,经营性成本明显攀升。
三是兜底性成本增加。以前火灾多由消防依据《消防法》调查处理,山东明确“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后,打破了现行惯例,意味着今后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对待并依据《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罚。如此一来,处罚力度呈几何级增长。企业不仅面临高额行政罚款,还将连带信用惩戒、市场准入限制、负责人从业禁止等多重后果,即便无人员伤亡的一般火灾,也可能让企业付出前所未有的巨大代价。
![]()
“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消防安全成本均增加,意味着生产经营运行更加困难。“消防要服务经济而不能影响经济”——某经理给消防服务供给提了个醒。
然而,这个消防不是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这个消防是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下的、消防救援机构自己说了不算的消防——老郭如是说。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更多老郭思想,请看《火案追踪》: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