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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知名媒体人胡锡进发文称:
“……因为我没有就‘牢A’的事情单独发评论。一些人用‘这很反常’向我施压,还造了我家人信息的谣”。
“其实关于‘斩杀线’,我虽然没有单独发文章,但我记得我在有的文章中提及它……我没少批评美国糟糕的一面……”。
“……网上传我女儿在国外留学,我的妻子也曾出国陪读,都是瞎说。我女儿只是在美国孔子学院工作过一年,她没有留学经历,我妻子出国陪读之说就更荒唐了……”。
“……我觉得一些人可以反对老胡说什么,批评老胡说得不对,但他们不能强迫老胡必须说什么”。
“不论是什么原因,一个人在网上的沉默权应当是网上民主的底线。如果一些人连他人沉默都不允许,那实在太过了”。
按说,胡锡进这般八面玲珑之人,都能被挤到如此以“右”倾的位置上,也是极为鲜见的“目睹之怪现状”之一了。
一如老胡所言,他其实“没少批评美国糟糕的一面”——这是千真万确的大实话,甚至我们的老胡还曾天真可爱的诱导“导弹击落飞向台岛的美帝众议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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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一些人眼里,“反美不彻底,就等于彻底不反美”了——非黑即白,就是这种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当然,要说老胡真的完全否定美帝,也并不正确——比如,人家虽承认女儿并未留学美帝,但也去美国“传道、授业、解惑”了吗?而事实上,留学美国,就等于“原罪”了不成?
这是不是也能说明,美帝在老胡眼中,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的恶魔,或者,彼邦也并非到处都是被斩杀于线下的悲惨风景呢?
而且,要知道,当年的胡锡进还说过这样一段话:
“记得几年前,国内一家人物周刊采访我,问我如果能自己做一次选择,我是希望自己出生在中国还是出生在美国?”
“我当时如实回答:‘我希望自己能够出生在美国,从一开始就是美国人,那样的话,我会生长在的一个发达社会里,避免人生的很多纠结’”。
由此亦可见,“骑墙术”和“飞盘术”之“高级职称”皆冠绝于身的老胡,其真性情上,也并未完全泯灭嘛!——最起码,偶尔还愿意公开说出几句真心话来,即使如此会被很多人骂作“虚伪”,但也仍算得上是“真小人”一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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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几乎对国内外大事极少漏掉评论的老胡,并没有对最近大热的“斩杀线”一事发表专门评论,但也不能因此就将其顶上热搜,并将其造谣成“因为老胡也有孩子到美国留学,老婆去美国陪读”,并一一与“牢A”所言对上号,因此将老胡变成了“牢胡”,因此判定老胡才不敢蹭此热度进行专门评论云云。
这些人的言下之意,显然是说老胡不敢专门评论原因,或因他就是“入瓮之人”,或就是站队于某种立场之人——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对某事保持沉默时,那也成了一种错,甚至就是敌人了!
其实,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并非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两极化分布——有些事情,可以有不同的观察角度和是非判定;且有些事物乃此一时、彼一时也,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状态及正误的阶段性。
则有人对此复杂的事物,或因能力无法甄别,或想进行长远考察、考量后,再作他论;甚或就是不想发表看法,以免因此判断失误,或就是不想因此陷入隐患境地。
于是,就有一些或像胡锡进所言:保持沉默——其实,这也是人的一种自由权利!
即使是公众人物,他人也不能逼迫其必须表态,不能保持沉默。否则,就要给其冠以“对立、敌对”等标签,并以此将人批倒批臭。
这样的社会环境,是不是有点似曾相识?但如此只会造成内讧、内斗不断,这样的惨痛教训,我们难道还不吸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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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由的理解,本人以为,就是要建立在遵守法治文明、道德文明的基础上,人人既有自由表达、自由行动的权利,同时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这才是一体两面的全面性自由——这样才能真正让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之“自由”,得到全面和完全的落实!
所以说,若沉默不自由,则自由必沉没!
当然,老胡这种主动选择性的沉默权利,并非外界的强制下所为;而如果像其曾经被禁言,那就是一种被动的沉默了——无论是哪种沉默,其实,都具有一种“保护性意义”,因为,“言多必失”嘛!
不过,还有一种所谓的“沉默”,是精于算计下的精致利己主义之选择——其主要以“利”字当先,“义”字却弃之两边不顾了。
比如,当“特没谱”要吞并一个主权国家的属地——格陵兰时,胡锡进已多次慷慨激昂地多次痛批其侵略行径。这当然是老胡的自由表达权之体现。
可是,在四年前,当“大鹅”大兵压境于另一主权国家的“小乌”时,胡锡进却多次表达出了“挺鹅”的坚定立场,对于“小乌”的领土、主权完整,他并无出手力挺的表达;这样的“沉默”权选择,当然也是其自由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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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一个以正义者自居的知名媒体人而言,这样的所谓“沉默”,其实,也就等于是一种绥靖态度,甚至无异于起到了“帮凶”作用吧?
所以,虽然说“沉默”确实是一个人的自由权利,但是,如果面对正义旁落的重大事件发生时,作为以媒体人自居的公众人物,仍以所谓的“沉默自由权”为由,依然保持不言不语,那么,这样的人,最起码来说,已失去了公众人物之良知的底线吧?
这样说,并不是什么“双标”——因为,不仅自由有底线,且人的良知更应有底线!
一些人在一些时候为了自保,选择沉默的自由,当然并无过错,也值得尊重,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完全让“沉默的自由权”毫无底线了。
如果面对正义无法实现和彰显;罪恶难以阻止与惩处之时,人人都拿沉默自由权说事,当作个人一时苟且的挡箭牌,则正义流失、罪恶茂盛的情形,就会有一天,可能侵入和伤害到每个人的身心……
比如,二战时期,因绥靖政策,令法西斯横行于世——最终,那些绥靖的国家及人民也基本上都成了受害者!
雪崩之时,无人能真正完全无辜,也无人可以确保幸免于难!
沉默权固然是一个人基本自由权,但作为公众人物,其责任的边界何在?当正义与沉默冲突时,又该如何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期待?
鲁迅先生曾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显然提醒我们,自由也需以良知为基石,方能避免悲剧重演的代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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