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究竟让不让燃放烟花爆竹?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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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是不是让燃放烟花爆竹了?
先看官方消息:
1月23日,南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南阳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临时许可证单位名单公示》,已经对28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做出临时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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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这个春节,有让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能。
不然,28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的烟花爆竹卖给谁?
觉得不会“自娱自乐”吧!
最大的可能是:限放。
限定时段,限定范围......
就是说,不是让你想咋放就咋放、想什么时间放就什么时间放。
我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南阳有13个县级行政区,包括10个县、两个区、一个代管的县级市,平均每个县级行政区分到2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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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常住人口120多万,人口多,给了3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名额。
社旗县,仅有1家。
绝大多数县(区),也只有两家。
每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服务几十万人口,敞开供应,敞开销售,敞开燃放......不可能!
尽管如此,也可能“高兴得太早了”。
因为,此前的“禁放令”,还没有解除。
2025年12月20日,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政府在《南阳日报》在发布通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通告发布了,谁胆敢再销售或燃放,轻则罚款,重则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两个区的通告,一模一样。
不到一个月,南阳全面“禁放”。
2026年1月15日,南阳邓州、社旗、淅川、南召、唐河、内乡、镇平等同时发布“通告”: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禁燃。
违规燃放,可处100-500元罚款,收缴制品;
违规销售,由应急+公安联合查处,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举报渠道,可向公安(110)或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非法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等行为。
措辞基本一致。
不少人迷糊了:一边是“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禁燃”,一边是“对28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做出临时行政许可”,究竟怎么回事?
突然,“摸不住麻虾哪头放屁”了。
就一个烟花炮竹,真伤父母官的脑筋。
看看人家山西,多么干脆利索!
2025年12月16日,山西全境废除了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规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全社会引发了广泛共鸣与赞誉。
不管学不学山西,都要有个明白话儿。
放,要说明白。
禁,也要说明白。
禁放,是为了保护空气和环境,减少火灾的发生率,也不至于夜里睡觉被鞭炮声震醒......我没意见!
但是,要“禁”就真“禁”,连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都不要许可。
放开,是活跃节日气氛,为年俗锦上添花......我更没意见了。
如果真要“解禁”或者“限放”,就别吭吭吃吃、磨磨唧唧,别让好百姓们猜谜、脑补。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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