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常说满清曾严厉禁止汉人缠足,甚至将其写进缠足百科,看似已成定论。但翻遍史料,却找不到正式的官方记载,更像别有用心者制造的谣言。
皇太极崇德3年下过谕旨,说“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这里的“他国”指明朝,此时满清还没入关,这道命令针对的是满人——他们怕被汉文化同化,所以禁止满人学汉人裹足,根本不是针对汉人。孝庄太后后来下过“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谕旨,可入宫的大多是满人女子,而且是因为顺治悄悄纳了缠足的汉女,孝庄怕他沉迷女色才下的令,和汉人没半点关系。
顺治2年所谓“严禁时所生女子缠足”“抗旨者夫或父杖责80、流3000里”的说法,连原始出处都找不到,不知道是官方史料还是民间野史。康熙年间的禁足令更严,规定康熙1年后出生的女孩如果缠足,父亲有官职的交兵部吏部处理,普通百姓要被杖责40再流放,族长不监督要戴枷1个月,地方官没发现也要受罚。可康熙自己却喜欢缠足的汉女,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在《清宫廷十三年回忆》里写,康熙晚年不管在热河还是宫里,身边总围着一群“跛小脚”的嫔妃。他常把假蛇、假蛤蟆扔到她们中间,看她们因为脚小跌跌撞撞逃跑,觉得特别有趣。后宫的嫔妃为了讨好他,也开始缠足,康熙的禁足令根本没人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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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用“男降女不降”来反抗清廷。剃发易服成功了,可禁止缠足却失败了。汉族女子把缠足当成一种骄傲——你让男人剃发,我就让女人裹脚,这是祖宗的规矩。其实普通百姓本来不会缠足,因为脚裹了就没法种地、织布,连饭都吃不上。可为了反抗,连底层的农妇都开始缠足,缠足从以前的贵族行为变成了全民都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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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满清统治越严的地方,缠足越厉害。北方离京城近,缠足的女子特别多;南方离得远,缠足的就少;南洋的明朝遗民后代,根本就不缠足。这说明缠足和满清的统治有关系——你越压迫,我越要用这种方式反抗。
缠足的痛是女人一辈子的。四五岁的小女孩,被大人用布帛紧紧缠住脚,骨头慢慢变形,疼得哭天喊地。成年后,脚肿得像粽子,走一步都要扶着墙,连挑水、做饭都困难。老人们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一点都没错。这种陋习不是美,是封建礼教和权力压迫的工具,直到民国孙中山下令废除,才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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