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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常有怪事:拿着理打官司,法院一句“不符合受理条件”就打发了;可换个说法、换个角度,事儿本质没变,反倒顺利立案。
这不是玄学或故意刁难,背后藏着古今通用的司法套路与制度缝隙,说透了并不神秘。
古人早有这种“换话题破局”的操作。
《折狱龟鉴》记载隋代张允济的讨牛案很典型:上门女婿将母牛寄养妻家,八九年间母牛产了十几头犊,夫妻反目后女婿索牛被拒。
他在本县告状,因无寄养文书、证据不足,几任县令都不予受理。
无奈之下,女婿赴邻县找张允济。
按规矩越境办案违规,张允济却换了“话题”:将女婿扮成盗牛贼绑至妻家村口,称要查抄赃物,让村民牵牛对质。
妻家怕受牵连,连忙承认牛是女婿的,张允济顺势结案。
原本无人管的寄养纠纷,换个查赃由头就解决了,本质是绕开证据与越权难题。
唐代裴子云也办过类似讨牛案,村民王敬戍边前将六头母牛托付舅舅,五年后母牛产三十头犊,舅舅想私吞,只还四头并谎称两头已死。
裴子云不按寄养纠纷硬判,反而让王敬扮盗牛贼,传唤舅舅指认窝赃。
舅舅心虚坦白,裴子云还让王敬分五头牛抵饲养费,双方皆服。这两案都是古人巧用“换话题”技巧,以灵活手段实现公正。
如今这种现象更普遍,只是换了法律话术,核心仍是“换话题即换受理逻辑”。
老李微信转战友1万元周转无借条,战友赖账,他以“民间借贷 ”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经人指点,他换“不当得利 ”案由起诉,补充战友自认无合法理由收钱的记录,法院当即受理,最终调解追回欠款。
换案由管用,并非法律偏心,而是规则有明确界限:非同一当事人,同一标的,同一请求,就不算重复起诉。
老李前诉是借款关系,后诉是不当得利,话题不同便绕开驳回理由。
但这也暴露问题:同一纠纷要靠换说法维权,对普通百姓而言太过折腾。
这一现象源于合理制度设计与需整治的司法乱象了。
合理之处在于,法律区分纠纷性质以避免重复办案、浪费资源,老李的情况就是合法利用规则。
老百姓要的很简单:无需猜门道、换话题,只要事实清、诉求合理,就能获公正对待。
说到底,“ 换个话题就受理 ”不该成常态。
法律不是文字游戏,办案不是套路比拼,少些折腾、多些透明,少些推诿、多些担当,才能让老百姓真正信法、用法,而非琢磨办案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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