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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的田律师。咱们老百姓平时遇到法律问题,最怕的就是那些绕来绕去的“法言法语”。既然你问到了这个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新司法解释,那我就用咱们北京人最实在的大白话,给你好好掰扯掰扯。
这份文件是最高法和最高检在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从第二天就开始实施了。它主要就是告诉大家,什么算“赃款赃物”,帮别人藏钱、洗钱会判多重,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能宽大处理。
下面我一条一条给你翻译成大白话:
第一条:什么叫“犯罪所得”?
- 法条大意: 法律里说的“犯罪所得”,就是坏人通过犯罪弄到手的钱、东西或者利益;“收益”就是这些脏钱生出来的利息、增值等。
- 田律师解读: 说白了,就是小偷抢来的钱是赃款,拿这钱去放高利贷赚的利息也是赃款。只要是犯罪得来的钱和它生的钱,都算数。 别管是现金、房子还是股票,只要来源不正,你碰了就可能犯法。
第二条:怎么算“明知”是赃款?
- 法条大意: “明知”不仅指你确切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法院会根据你接触的信息、经手的情况、钱的多少、转账方式是否异常,结合你的职业、和坏人的关系来综合判断。
- 田律师解读: 这条很关键。你不能说“我不知道这钱是偷来的”就完事。比如,一个从来没工作的小伙子突然给你一张几百万的卡让你转钱,还给你几千块好处费,这明显不合常理。法官会根据常识推断你“应该知道”这钱有问题。 别想用“我不知道”当挡箭牌。
第三条:判刑要看上游犯罪
- 法条大意: 判你刑的时候,不仅要看你藏钱的行为,还要看那个钱原本是犯了什么罪弄来的(比如杀人、抢劫还是诈骗),以及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田律师解读: 咱们打个比方,帮小偷偷自行车销赃,和帮杀人犯销赃,性质能一样吗?你帮的坏人越坏,你判的就越重。 这叫“上游犯罪”性质越恶劣,你这“下游”的罪也越重。
第四条:什么情况可以不抓你?
- 法条大意: 如果你认罪认罚,配合追缴,且情节轻微,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起诉或者免刑: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为近亲属掩饰且是初犯偶犯的;配合司法机关破案起大作用的。
- 田律师解读: 这是给咱们一条活路。如果你是初犯,或者是为了帮家里人(比如帮亲爹),而且你认错态度好,积极退赃,国家可能就不追究你刑事责任了。 但这得看情节轻,要是数额巨大,那肯定不行。
第五条: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判得重的情况)
- 法条大意: 如果上游犯罪是非法采矿这类,掩饰金额达到500万以上;或者上游是其他犯罪(如诈骗),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有多种恶劣情形(如多次作案、涉及救灾款、拒不配合等),就属于“情节严重”。
- 田律师解读: 这就是告诉大家“红线”在哪里。如果你帮人洗钱、藏钱,数额特别大(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或者你专门坑国家的救灾款、社保钱,那你就别想轻判了,这属于“情节严重”,要重判。
第六条:数额怎么算?
- 法条大意: 钱数按掩饰隐瞒时的数额算。如果你收赃物的价格比它本身价值高,就按你收的价格算。多次作案的数额要累计。
- 田律师解读: 简单说,别想钻空子。比如赃物本身值1万,你为了帮他藏,花了2万买下来,那算你犯罪的数额就是2万。而且,不是说你偷一次抓一次,今天偷一万,明天偷一万,抓着了就是两万,累积起来算。
第七条:事前通谋的算“共犯”
- 法条大意: 如果你在坏人作案前就商量好了,等他偷完你帮他销赃,那你就不光是“掩饰隐瞒罪”了,你是盗窃、抢劫等罪的“共犯”。
- 田律师解读: 这是最狠的一条。 如果你和小偷、骗子提前说好:“你去偷,偷完我帮你卖”,那你和他就是一伙的。他判十年,你也得跟着判十年,甚至更重。别以为你没动手偷抢就没事。
第八条:偷抢赃物怎么算?
- 法条大意: 如果你把别人犯罪得来的赃物再去偷、抢、骗,那就直接按盗窃、抢劫定罪,不按掩饰隐瞒罪算了。
- 田律师解读: 这叫“黑吃黑”。比如小偷甲偷了辆车,小偷乙把这辆车又偷走了。这时候乙不叫“掩饰隐瞒”,乙就叫“盗窃”。法律不保护贼赃,黑吃黑也是犯罪。
第九条:如果同时犯了好几个罪怎么办?
- 法条大意: 如果你掩饰隐瞒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别的罪名,就按处罚重的那个罪定。
- 田律师解读: 一个行为犯了俩罪,捡重的罚。比如你掩饰隐瞒的同时还洗钱,洗钱罪判得重,那就按洗钱罪判你。
第十条:上游犯罪的人没抓着,你也要判吗?
- 法条大意: 认定你这个罪,得以上游犯罪存在为前提。但如果上游犯罪的人死了、跑了或者没刑事责任能力(比如未成年、精神病人),不影响对你定罪。
- 田律师解读: 别指望“大鱼”没抓着你就没事。 只要查实了那钱确实是犯罪得来的(比如查实了是诈骗款),哪怕那个骗子跑了或者死了,只要你参与了掩饰隐瞒,照样抓你。
第十一条:单位犯罪怎么算?
- 法条大意: 如果是公司、单位干的这事,对单位判罚金,对管事的和直接干活的人也要判刑。
- 田律师解读: 公司也不能乱来。 有些公司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帮人洗钱,公司要罚钱,老板和经办人也要坐牢。
第十二条:生效时间
- 法条大意: 2025年8月26日施行,旧的解释作废。
- 田律师解读: 这个规定是2025年8月才开始执行的。在这之前的事,按老规矩办;在这之后的事,就按这个新标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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