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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Tess
公众号| Tess外贸Club(Tess_2006)
01
去年我写过一篇文章,聊了下车主起诉小米公司事。
文章讲的并不是小米的车的技术细节,而是他们的法务在法庭上呈现出的辩护逻辑,以及这套逻辑在品牌层面可能带来的长期后果。
当小米法务说出“雷军不专业”、“微博不算数”,一大波“米粉”破防了(https://mp.weixin.qq.com/s/XkvmHuWe3fNRHOy7fXyH3A)
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一家企业为了降低法律责任,在叙事上选择切割创始人的话语权与专业背书,用“合同是否写明”、“宣传是否构成承诺”去对冲消费者的信任预期,哪怕某一场官司能够自保(实际上他们输了官司),也是在消耗一种更难再生的资产:人格信用与品牌信任。
文章是去年11月发的,前两天忽然收到平台通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侵权”为由,对那篇文章发起了投诉。
说实话,看到被投诉的通知,我的情绪不是紧张和愤怒,而是一种非常清晰的确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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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看到的投诉理由与我当初在文章中所分析的那套逻辑几乎一毛一样。
文章里写的,就是指出他们把这套逻辑用在品牌层面,而现在,他们又原封不动地用在了我身上。
看来,无论是人还是公司,亦或是国家,对自己擅长的东西容易形成路径依赖。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小米法务对我的举报内容,再分析一下他们为啥没举报成功。
02
第一条是,“内容完全失实”、“恶意捏造”。
这是任何一家大公司的法务常见的模板用语,本身并不构成实质论证。
真正关键的,是后面那句:“我司法务在庭审中从未发表过‘雷军不懂结构’。”
这句话的技术点在于,它否认的是“原句”,而不是“逻辑”。
我在文章中所写的“雷军不专业”、“宣传不算数”、“删帖不算误导”,从来就不是庭审逐字记录,而是对法务整体辩护思路的归纳性表达。
在评论、专栏和公共讨论的语境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写作方式。
如果一个评论者只能逐字转述,而不能对行为背后的逻辑进行总结与判断,那评论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他们试图用逐字否认去推翻逻辑归纳,通常能唬住没啥逻辑和法律常识的人。
第二条是,“断章取义”、“碎片化信息”。
这句话本身其实挺可乐的。我那篇文章从头到尾都有完整背景,有前因后果,有清晰的逻辑链条,也明确区分了技术问题、品牌问题与价值排序问题。
反倒是在投诉材料中,我看到的是对关键词的抓取,是对判断核心的回避,是对“人格信用”这个概念的刻意绕开。
这恰恰再次印证了我原本的那句话:法务的职责是降低责任,而不是解释信任。
第三条,是“严重损害创始人人形象和企业声誉”。
这一条,是整份材料中最矛盾的一条。
真正第一次在官方文本中,将“雷军”与“非专业”“不算数”进行切割的,并不是我,恰恰是小米在法庭上的辩护策略。
我做的,只是复述公众已经看到的争议,并分析这种切割对品牌信任会产生什么样的长期影响。
现在他们的姿态却变成了:当时为了免责可以说的话,被写出来、被理解、被讨论,就不行了。这在公共讨论的层面,是站不住脚的。
有句话叫啥来着,一边当XX,一边立XX。
还有句话叫啥来着,只准XX放火,不准XX点灯。
写到这里,其实已经很清楚了,这并不是一场关于“我有没有侵权”的争论,而是一种对方惯用的逻辑被再次复现的过程。
03
真正成熟而强大的汽车企业,几乎不会对消费者说真话表现出如此明显的不安。
特斯拉、宝马、奔驰、保时捷。。。。。。,它们当然也被骂,被起诉,被集体维权,被媒体长期挑刺。但你很少看到它们把消费者的批评当成名誉侵权去处理。
不是因为它们更宽容,而是因为它们没有这个必要。
在这些企业内部,技术问题归技术,法律问题归法律,舆论与信任是另一条独立运行的线。
消费者骂刹车、骂异响、骂软件、骂定价,对它们来说,只是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异响,而不是品牌根基的威胁。
因为它们的信用不是靠一次发布会、一个创始人人设或者一套话术撑起来的,而是靠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真实世界里反复被验证的工程能力、召回机制与纠错能力。
所以,它们并不急于证明消费者错了。只要车还在路上跑,只要售后体系还能兜住,只要下一代产品还能修正问题,批评本身就不会构成致命风险。
而当一家企业开始对“被准确描述”表现出明显的不安,甚至试图用侵权、举报、压制的方式去处理时,问题往往已经不在外部舆论,而在内部结构。
这样的企业,信任结构通常是脆弱且高度集中的,依赖创始人人设、早期口碑和极强的叙事控制力来维持稳定。
一旦其中某一根支点被点中,而内部又无法迅速给出一致、稳定、可被反复验证的回应,反应就会变成:不是修补产品,也不是安抚消费者,而是变成了指责“你不该这样理解我”,甚至压制消费者。
如果一个企业开始把真话当成名誉风险,把被看懂当成恶意攻击,名誉本实已经不是被“伤害”的状态,而是被透支到只剩外壳了。
名誉从来不是靠清空异议和外界批评来维持的,它依附的是一致性,你说的话、你做的事、你在关键时刻的选择,是否能前后呼应。
平台最终没有支持小米对我的投诉,并不是它站在我这边,而是站在事实一边。
小米的法务并没有败给我,而是败给了他们自己反复使用、却并不适合用在这里的那套逻辑。
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一招鲜吃遍天”的绝技,都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些东西,看起来气势汹汹、扎牙舞爪,真的被放到清晰的事实面前,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远离不能被批评的企业,买他们的产品要慎重。
万一产品出问题了,你抱怨了一句,然后就被企业维权了,那岂不是真正赔了夫人又折兵。
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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