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辽宁省正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沈阳作为省会城市,肩负着“跳高队长”的使命。皇姑区紧密结合省、市部署要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和“关键招”。1月22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第四届皇姑区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星级案例评选活动。活动邀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高校教授、刑法学博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家学者作为评委,确保了评选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出席活动,展现了政法系统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协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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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经过广泛征集与初步筛选,共有17个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的优秀案例进入最终评选环节。这些案例覆盖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不同领域,集中展现了皇姑区政法系统在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务实成效。“我们开展的每一次司法活动、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评选现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佟岩的讲话掷地有声,17个从政法一线涌现的优秀案例,如同17颗法治星光,共同照亮了皇姑区护航企业发展的前行之路。
参评案例紧密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核心,体现了鲜明的实践导向和创新精神。例如区公安分局选送的、华山派出所王书龙所长主创的《“四项机制”赋能平安建设,营造最优质营商环境》案例,以亚明市场管理实践为蓝本,生动展示了如何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运用于警企协作领域,该案例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更通过建立常态化机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决心落到实处,是基层政法单位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缩影。其他案例也各具特色,分别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以数据赋能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警企联动筑牢平安底线、做优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呈现了皇姑区政法系统在法治框架下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的多维路径和丰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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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过程中,各位专家评委对参评案例进行了细致点评和深度剖析。评委们充分肯定了案例所体现的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意识、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改革创新的勇气,同时从理论高度和实践角度,对案例的进一步提炼、完善以及可复制、可推广性提出了专业中肯的建议。评委们还围绕皇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整体推进、长效机制构建、难点问题破解等议题,分享了宝贵见解,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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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星级案例评选活动共评出五星案例2件、四星案例4件、三星案例9件。此外区法院李宁《为诉保“赋能”,让执行“减负”》案获评善意文明执行示范案例、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刘忠《熹诺农业资金全额追缴》案获评金融犯罪打击攻坚示范案例。皇姑区开展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星级案例评选活动,意义深远,一是挖掘“法治实践瑰宝”,通过评选,系统梳理和展示政法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有效探索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借鉴的“皇姑模式”。二是搭建互学共进平台,为政法各单位提供了一个展示成果、交流心得、相互启发的平台,有利于促进经验共享、能力共提。三是树立标杆引领方向,评选出的星级案例将作为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区政法干警见贤思齐,对标提升。四是激发法治创新活力,鼓励政法机关和干警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探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新方法、新路径,不断提升法治服务精准化水平和执法司法质效。
此次星级案例评选活动,正是皇姑区委政法委推动政法各单位将上级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打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皇姑样板”,皇姑区政法系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评选活动中收获的启发、交流的经验、专家的指导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行动。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对评选出的星级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和宣传推广,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学习,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效应。
来源:皇姑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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