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即使多年没和父亲联系,依然是父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如果叔叔对父亲尽了照料义务,可适当分得遗产。
比如小王10岁时父母离婚,跟着母亲回了四川,之后二三十年没和父亲联系。父亲去世后,叔叔处理完后事想办房产过户,才通知小王。叔叔觉得小王没照顾过父亲,一直是自己在照顾,所以小王没权利分遗产,两人闹到法庭。
其实继承问题要理清两点:一是小王作为父亲唯一的亲生儿子,属于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分遗产;二是叔叔生前身体不好仍上门照料,法院会认定他尽了照料义务,兄弟姐妹虽不是第一顺位,但对被继承人赡养较多的,可适当分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有明确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不参与;没有第一顺位时,才由第二顺位继承。如果父亲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小王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比如故意杀害父亲等,就有权继承。而叔叔作为第二顺位,通常不能直接分遗产,但如果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父亲的生活、医疗等,法院会考虑适当分给他一部分。
![]()
现实中这类纠纷常因双方对照顾义务和继承顺序的误解产生。比如叔叔认为自己照顾了父亲,就有权取代子女继承,但法律上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权受保护,叔叔的贡献会以适当分遗产的方式认可,既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照顾者的付出。
![]()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明确把遗产给叔叔或其他人,那要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还是要先看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小王的情况,他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叔叔即使照顾了父亲,也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只能适当分一部分。
很多人会问,要是子女从来没照顾过父亲,是不是就没继承权?其实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但这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除非有故意杀害等严重情形。小王虽然多年没联系,但如果他没有扶养能力或条件,比如一直在外地没能力照顾,还是有权继承的。
![]()
叔叔作为父亲的兄弟姐妹,想要分遗产,要么是父亲有遗嘱指定,要么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否则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参与分配。比如小王的案子,法院最后判决小王继承大部分遗产,叔叔适当分得一部分,就是兼顾了法定继承和照顾义务的平衡。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