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朱娟娟)湖北法院执行工作及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今天举行,发布了7起典型案例。其中,湖北鄂州被执行人李某因不积极履行义务、悔罪态度不佳,经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一审判决中的缓刑部分被撤销、改判有期徒刑6个月。
此前,申请执行人洪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李某偿还洪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洪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鄂城区人民法院的调查显示,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领取了另案执行案款170万元,但于次日全部转移至其儿子、邻居等人名下,且无法追回,造成本案无法执行。
鄂城区人民法院对李某司法拘留15日,并将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审查期间,李某迫于威慑,分5次共还款23万余元。
眼看剩余款项迟迟无法到位,2025年3月,洪某提起刑事自诉。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某相关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李某还款23万余元,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
一审判决后,洪某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上诉。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定罪正确。案件一、二审期间,李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不宜认定其具有酌情从宽处罚的情形,原审法院对李某适用缓刑不当,无法达到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目的,遂撤销缓刑部分,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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