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超华科技(002288)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超华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3月4日,超华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超华科技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超华科技通过虚构电解铜贸易业务和少计利息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超华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
二、超华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超华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4年2月29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且在2024年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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