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至12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478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312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3280件。立案22118件,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82人、县处级干部828人、乡科级干部2429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209人。处分22729人,其中党纪处分17956人、政务处分6051人;处分厅局级干部61人,县处级干部757人,乡科级干部2275人,一般干部407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5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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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5年1至12月,扣除公检法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非自办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2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923人次,占总人次的49.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300人次,占总人次的44.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75人次,占总人次的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05人次,占总人次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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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906人,移送检察机关242人。
原标题:2025年1至12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来源 | 廉洁吉林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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