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马强 实习生 陈姝宁
1月22日,美芝股份(002856)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12件,涉案金额合计273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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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上述案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案件金额为2359.06万元,作为被告涉及的案件金额为374.88万元。所有案件单笔涉案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下,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
美芝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加强款项回收工作,并对被诉案件积极应诉。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审结,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具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美芝股份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深圳福田,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机电安装、智能化、消防、环保等专业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主要为交通运输、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大型总承包公司及高端星级酒店等客户提供综合工程服务。于2017年3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记者注意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显示,其近年业绩持续承压:2021年至2024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1亿元、-1.43亿元、-1.74亿元、-2.57亿元,四年来合计亏损7.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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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显示,公司经营状况仍未好转。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49.66万元,前三季度累计亏损扩大至4,425.83万元。营业收入方面,第三季度营收1.19亿元,同比下降28.79%;前三季度营收为2.41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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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2025年三季报主要数据
此外,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显示,其起诉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要求其支付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利息等案件,已获一审判决。
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与被告李苏华、第三人叶建辉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被告李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受让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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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件的来龙去脉,美芝股份2024年5月17日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显示,公司于 2019年 10 月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维景”)15%的股权。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第二次购买万向维景 1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向万向维景累计投资总额为 6,000 万元,合计持有万向维景的股权比例为 30%。为了保证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风险,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作出承诺:若万向维景后续的经营不能达到预期或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 6,000 万元,公司可以要求李苏华以成本价购买公司所持有的万向维景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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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万向维景 2020 年至 2023 年累计处于亏损状态,经营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且三年内分包给公司的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 6,000 万元,公司有权要求李苏华以成本价即 6,000 万元购买公司所持万向维景 30%的股权。因公司已要求李苏华积极履行相关承诺,但李苏华至今仍未履行回购义务,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回购原告持有万向维景 30%的股权,并立即向原告支付回购款 6,000 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上第一项诉讼请求的金额暂合计 6,128.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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