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黄浦区外摆位管理,激发城市商业活力,《上海市黄浦区“外摆位”实施意见》最新版即将出台。该新规对外摆位的设置区域、业态类型、配套服务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为基层管理和商户经营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为提升城市经济活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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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3年,黄浦区城管执法局就出台了《黄浦区“外摆位”实施意见(试行)》,率先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区级层面对外摆位设置进行明确规范。结合两年试行经验,区城管执法局广泛征集运营主体及经营商户意见建议,修订形成了新的实施意见。新规究竟有哪些变化呢?
变化一:拓展空间范围
新规实现外摆位设置空间的突破性拓展,首次将外摆位设置范围从“建筑红线内”延伸至“商户独用或共用部位(含屋顶)”。
针对核心区空间资源紧张问题,新增历史风貌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可适当设置”外摆位的条款,明确要求外摆设施与历史风貌保持协调,在释放空间潜力的同时守护城市历史底蕴。
变化二:优化时段业态
外摆位的业态包括:咖啡店、酒吧、轻食餐饮等,新规进一步结合夜间经济发展趋势,取消外摆位统一时间限制,允许运营主体及商家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度延长、灵活调整外摆经营时间,进一步释放夜间消费潜力,提升商业场景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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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简化准入流程
新增个体商户外摆位报送渠道,针对无运营主体、实行自我管理的商户,明确其可直接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风景办)报送外摆位设置方案,保障个体商户的合理外摆需求。
优化大型连锁企业报送机制,针对连锁企业多门店统筹设置需求,明确由总部制定各门店具体方案并统一向区城管执法局报送,避免企业多头对接属地部门。目前,星巴克、麦当劳总部已率先试点,统一报送3家门店外摆位方案,有效缩短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变化四:明晰责任体系
新规进一步健全“商户设计—企业管理—属地登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依托“黄浦区设摊外摆位管理系统”,将全区外摆位设置情况纳入一网统管,支持运营主体通过随申办对经营商户外摆规范开展日常监管。
同时,鼓励建立“平等协商、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倡导通过组建自律组织、探索“多格合一”、共商共治等举措,推动形成外摆位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
记者 / 王月华
编辑 / 刘韫文
图片 /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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