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清晰,边界分明——全面解读中央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认定标准》。
最近单位发了新通知,还开了会,说以后吃饭这事得小心点。不是怕贵,是怕错。一顿饭没吃好,可能就进了通报名单。我刷到好几条新闻,都是科长、主任因为吃了顿饭被查了,有的是老板请的,有的是下属张罗的,钱没花自己一分,照样算违纪。
原来现在不看谁结账,也不看你是不是真饿了,关键看和谁坐一桌。要是饭局上有你管的公司老板,或者你刚批过他项目的人,哪怕他请的是家常菜,也叫“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个词听着绕,其实就一句话:只要他有事求你,这顿饭就不能吃。
还有地方也不能去。啥私人会所、别墅餐厅、挂牌“内部招待”的小院子,进去就是踩线。有同事说:“那我找个不显眼的小馆子行不行?”不行。纪委看的不是招牌,是有没有门禁、要不要会员、能不能随便进。有门卡、要预约、进门还得登记,基本就算了。
最让人懵的是“谁掏钱”这事。自己掏钱也不保险。比如你垫付了,回头让办公室走个差旅报销,或者让下属“顺手”把单结了,结果钱还是从单位账上出了——照样算公款吃喝。还有人想绕弯,搞个“党建活动午餐”,结果点了鲍鱼、茅台、二十个人陪三个人吃饭,账单拍出来,连隔壁单位看了都摇头。
我问过一个刚被谈话的科长,他说真没想搞事,就是觉得“吃顿饭算啥”,结果调查组调了饭店监控、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甚至他手机里存的对方老板名片。原来一顿饭背后,早有七八条线索在等着。
现在单位食堂贴了张纸,上面写着“接待四不准”:不准超人数、不准超标准、不准喝白酒、不准上名贵菜。连青菜豆腐都写清了分量。不是小题大做,是真有人拿“豆腐”当借口,一顿饭花八千。
前几天听纪检组的人说,他们翻报销单,不是数多少钱,是看“为什么吃”“跟谁吃”“在哪吃”。三个问题答不上来,单子就退回去。
饭还是得吃。但得知道哪张桌子不能坐,哪双筷子不能伸,哪张发票不能报。
这事儿没商量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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