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关于征集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二、征集线索范围
大同市辖区范围内(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经开区、左云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集线索内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窝点或工厂。
(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铺、摊位或网络销售渠道。
(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民居或其他场所。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或人员。
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违法人员姓名、违法单位名称及准确地址,和非法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等内容,便于公安机关核查打击。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拨打大同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二)直接前往大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B312房间进行举报。
(三)信函举报:大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大同市公安局恒安街339号)。
(四)电子邮箱举报:sxdtwgc@163.com。
公安机关对线索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查实相关违法犯罪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大同日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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