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市民把车停在严管路段后,被辅警直接贴单,不予提醒,市民的投诉内容,对自己的违停行为只字不提,全部写的是辅警贴单的投诉内容。
根据《江西辅警条例》第20条:辅警在单位及民警指挥和监督下工作。
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没有对指挥、监督作出具体要求。没规定指挥时民警必须在辅警身边,也没规定指挥时民警可以不在辅警身边,只要履行指挥职责就符合规定,至于怎么指挥没有要求,所以对讲机、电话远程指挥,也是指挥。只有写着带领的,才是民警必须在辅警身边的要求。
2026年1月11号,江西省赣州市一位市民在平台对交通辅警工作进行投诉。
2026年1月7号上午10点,我方车辆赣B停放位于信丰路与韶关路交界处星洲湾九境商铺门口公共区域,遭遇一名辅警未经任何哨声提醒,直接拍照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我方收到违停短信于一分钟内出现于车辆处,发现该名辅警单独执法,未佩戴任何工作证明,也没有正式民警在现场监督与指导执法工作,遂要求该名辅警出示执法工作证明,该名辅警也未出示。现交管12123APP已收到违停处罚罚款,现质疑该名辅警拍照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请该单位作出回复。
2026年1月21号,处罚单位作出答复: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违法停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停车行为客观存在。执勤人员对本次违停行为的处置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采集违法信息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1.各地交管部门结合实际划分严管路段与非严管路段,实施差异化违停治理。城市道路违停治理遵循“重点路段严管、一般路段宽容”原则,严管路段主要涵盖城市中心主干道、商业繁华地段、交通枢纽等对通行效率和安全要求极高的区域,此类路段违停实行“即时处置”机制;非严管路段则实施“10分钟提醒纠正期”,先通过短信告知车主,逾期未驶离再记录违法信息。经核实,韶关路属于已公示的交通严管路段,符合严管路段设置标准。执勤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该路段违停车辆后,依据上述规定及严管路段执法要求,无需适用10分钟提醒流程。
2.我大队辅警对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现场采集时,依法依规佩戴执法记录仪,对违停车辆的采集过程进行了完整、客观的记录,并将违停告知单按流程送达。针对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由辅警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情况记录和信息采集,符合辅警的职责定位。
辅警职责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开展巡逻、检查、采集信息、维持秩序等辅助性警务活动。执勤人员张贴在您辆上的是违法停告知单,并非处罚单,因此不存在违规行为。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对交警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对交警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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