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屋顶的水能自己留着用吗?”这本该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却让美国牧场主加里·哈林顿(Gary Harrington)蹲了30天大牢!2016年,这位科罗拉多州的农场主在自家土地上建了三个巨型水库,专收雨水和融雪水,只为灭火、保护野生动物——他坚称:“水落在我家地里,又没卖钱,凭什么算偷?”结果呢?州政府直接以“盗窃国家水资源”罪名起诉,法院一锤定音:拆除设备、罚1500美元,还判了30天监禁!
![]()
这事儿一出,全网哗然。有网友怒怼:“雨水是天上掉的,怎么就成了‘公家的’?要是下暴雨冲垮我家房顶,找谁赔?”更扎心的是,科罗拉多州的法规明文规定:城市范围内的降水,包括雨水,都属于市政公共供水系统。换言之,连“天降甘霖”都得先交“过路费”!
深度反思:水权背后,是自由的边界还是政府的傲慢?
这哪是“偷水”,分明是现代法治对自然本能的碾压!19世纪美国西部开发时,水权曾是“先占先得”的铁律——谁先用,水就归谁。可如今呢?政府用“公共财产”之名,把自然馈赠强行收编。哲学家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早有警醒:“我们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计算生活。”哈林顿的水库,本是守护生态的微光,却被法律碾成“犯罪证据”。
更讽刺的是,美国水资源法诞生于19世纪,本为公平分配,如今却成了“管得宽”的借口。想想看:若雨水是“公家的”,那暴雨毁房、洪水淹地,政府该不该赔?可现实是,普通人连自家屋顶的水都“无权支配”,何谈环保?
![]()
网友热评:
“这不就是‘偷天’吗?水从天上掉下来,凭什么被‘征用’?”——@环保先锋
“政府该管的是污染,不是收雨!”——@法律观察员
结语:水是生命之源,不是政府的“提款机”。哈林顿的30天牢狱,照见的不是违法,而是法治的迷失。下次下雨,你敢不敢说一句:“这水,我收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