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国超4300家企业被剔除出高新技术企业行列。仅2025年12月,江西省、北京市、青岛市、四川省等十余个省市就取消了800余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不乏上市公司。这并非首次有高新技术企业被“摘帽”。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2024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的数量分别为706家、1758家、3935家,2025年超过430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5年10月,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取消重庆市远康纺织品有限公司等139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2024年重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数量分别为36家、15家、145家。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评定需要企业在研发费用占比、专利数量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获得高新技术资格的企业在税收等多方面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摘帽”的原因是什么?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是主要原因。众所周知,发展高新技术往往需要巨大投入。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说明企业在技术研究与创新上“动力有限”“后劲不足”。换言之,当经费投入不足以支撑企业持续发展高新技术,再加上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失去相关资格也在情理之中。
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核心依据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其中一条规定是,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按规模分档达标——销售收入少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5%,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4%,大于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3%,且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2025年修订草案拟将中小企业研发费占比提升至7%,并明确禁止将生产车间水电费、普通设备折旧等非研发费用计入研发支出。
在税收优惠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后,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上述企业自被取消高企资格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是支持真正舍得在创新上下苦功的企业。对企图钻空子、享受红利却拿不出成果的企业,只能“摘帽”。有法律人士表示,这是标准不断提高形成的良性淘汰。为勇于创新的企业提供更多支持,有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充分涌流。
审核:陈 林
来源:经济观察报、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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