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1日,香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对立法会会议上陈家佩议员的提问作出书面答复。
根据现行土地审批政策,地政总署可通过招标或直接批地方式,向非政府机构及社会企业等批出优惠租金甚至免租批出短期租约,用于社区、团体等非盈利用途,固定租期通常为1-5年,最长不超过7年。固定租期届满后,会就另一固定租期重新招标或按情况续租。为回应市场对长期租约的建议,政府于2025年《施政报告》提出,将以更灵活方式处理租约租期,提供可续租至最长合共21年的租约(主要惠及经济用途用地),相关措施将于2026年第一季推出。
针对投诉处理事宜题,甯汉豪表示,由于投诉个案性质及涉及土地类别不一,地政总署并未备存仅涉及短期租约用地的数据。但署方接获相关投诉后会尽快调查,若确认存在违反租约条款(如违规使用土地)的情况,将采取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按情况考虑中止租约及收回土地等跟进行动。
过去五年短期租约的批出与终止情况,回应指出,新批租土地涉及公众收费停车场、教育、社会福利、宗教、休憩康乐、商铺、工场、货柜处理、露天或有盖存放、船厂等,具体批出数目已详细列于附件一。租约终止的主要原因包括土地有长远用途需收回(例如公营房屋发展、政府卖地计划等)、租户自行退租等,因违反租约条款被中止的个案较少,2025年仅约4宗。各区终止租约的土地数目、面积等分项数据见附件二。
续租方面,甯汉豪透露,短期租约固定租期届满后,若土地暂无长远发展规划,地政总署通常会重新招标以保障市场平等竞投用地;若与经济活动用途相关、获政府支持或有特殊历史因素而直接批出的租约,在固定租期届满后可按季续租。不过,署方未备存同一租户续租的土地数目、面积、平均续租年期等专项统计。
根据地政总署统计,直接批租累计年期超10年的租约约1800宗,其中约1550宗属于如下情况:受公共工程影响而需重置业务所批出的短期租约(例如船厂)、由早年的政府土地牌照转换而成的租约(通常为商铺或工场)、一些公共事业或专营权利的业务用地(例如专营巴士车厂)。其中最长续租年期达60年(租予巴士员工食堂,配合尖沙咀码头巴士总站营运)。不过,署方未备存同一租户续租的土地数目、面积、平均续租年期等专项统计。其中续租最长的租约年期为60年,用于巴士员工食堂,以配合毗邻尖沙咀码头巴士总站的营运。
针对“部分短期租约被同一租户长期续租违背短期租约精神”的意见,甯汉豪回应称,短期租约的批出需综合考虑土地使用属性、弹性需求、经济活动适配性等因素,部分长期续租个案存在政策或历史原因。同时,市场近年亦有延长租约以便利企业投资营商的诉求,这也是政府计划推出加长租约至最多21年的考量之一。政府将在批出新租约时,全面考虑相关因素并作出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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