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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八
平潭法院:涉某渔业公司18件系列执行案——铸“法庭+执行”双擎,促“惠民+安商”双赢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至9月,平潭法院陆续受理以本地某渔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18件,其中15件系船员追索劳动报酬,3件为普通债权纠纷,执行标的总额达2870万元。经查,该公司名下财产均已设立抵押,财产价值尚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案件陷入“无财可执”的僵局。本案涉及众多靠海为生的船员切身利益,“血汗钱”能否兑现直接关系其家庭生计;同时企业若因强制执行而停摆,也将对当地渔业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面对民生所盼与发展所需的双重压力,平潭法院依托“法庭+执行”机制,融合多方力量创新破局。一是深入基层“问需于民”,精准挖掘隐蔽财产线索。充分发挥法庭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地及船员聚居的渔村、码头,通过走访村干部、网格员及船员家属开展“拉网式”调查,获悉该公司每年可从渔业主管部门领取一笔专项燃油补贴。经向有关部门核实,该公司确有燃油补贴资金1750万元尚未发放,执行法官随即作出冻结裁定,为案件执行打开关键突破口。二是强化府院“协同攻坚”,依法破解专项资金划拨壁垒。资金冻结后,渔业主管部门表示燃油补贴属于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拨付程序有严格限制。对此,平潭法院院领导多次带队协调,一方面阐明涉民生案件优先保障的司法政策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严谨论证司法冻结与扣划的合法性。最终得到渔业主管部门的支持,该1750万元补贴款依法划转至法院账户。三是审执协同“一体化解”,力促多方利益最优平衡。执行款虽到账,但不足以覆盖2870万元债务,若简单分配难以案结事了。为实现“留企纾困”与“债权兑现”平衡,平潭法院再次发挥“法庭+执行”的审执一体优势,执行法官联合原审判团队,并邀请代表、委员及村居干部共同参与,组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船员们领取大部分工资,普通债权人分期受偿,该公司保留必要运营资金后继续生产,18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综合评述
本案是平潭法院深化“法庭+执行”机制,以系统思维破解涉众型民生债务困局,实现“惠民+安商”效果双赢的成功范例。一是创新“一线工作法”,将执行查控的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执行干警下沉渔村一线,在走访中敏锐捕捉关键财产线索,为挖掘隐蔽性财产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实践路径。二是构建“靶向联动机制”,攻克专项补贴类财产的执行难关。面对专项资金的划拨障碍,通过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形成了依法、稳妥执行特殊性质资金的协同模式。三是发挥“平衡保护智慧”,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执行并非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统筹考量劳动者生存权、债权人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通过审执协同、多元共治,找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实现“保障基本民生、稳定市场主体、维护社会秩序”的共赢局面。
来源: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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