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红韬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与利用问题也日益凸显。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我国动力电池行业注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动力。
源头管控,“车电一体”遏制非法流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众多、流程复杂、渠道多样,监管难度极大。《管理办法》重点设计的“车电一体报废”制度,直击源头痛点。它明确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报废新能源汽车时若动力电池缺失,则应认定为车辆缺失。这一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了废旧电池非法流失的乱象,确保了废旧动力电池从源头上得到规范管理。
数字赋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为废旧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也为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办法还对信息报送、数据查询应用和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了数字身份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数据的安全可靠。
通过“硬手段”让“谁生产、谁回收”的责任落到实处。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协同配合。《管理办法》明确了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作为生产者,应承担回收“兜底”责任。其他相关企业如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也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这种全链条的责任明确,确保了废旧动力电池从产生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都得到规范管理。
产业升级,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不仅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需要,更是挖掘“城市矿山”、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途径。动力电池中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具有很高的回收价值。《管理办法》对综合利用企业从业条件等明确要求,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确保了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到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和重要资源供给,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推动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让废旧动力电池实现“循环新生”,将为我国绿色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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