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去年在大罢免投票时,因亮票涉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并求处重刑,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判处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须支付公库新台币5万元,可上诉。
对此,赵少康今天说,法官这样判刑其实已经很重,“我有在想要不要关55天算了,什么都做过,没坐过牢,所以会再跟律师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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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表示,这让他想到之前艺人林青霞也是亮票,后来检察官不起诉。结果法官今天这样判他,轻重每人感受不同,但对林青霞很不公平。
他被判拘役,林青霞则没事,其实是对林不好,仔细想想,这表示法律之前没有人人平等。
赵少康提到,他还要跟律师商量,到底未来怎样,因为不知道检察官会否上诉,他也还不确定会不会上诉。他的投票立场事前大家都知道,但他是第一次投罢免票,只是亮票就是不对。
来源:中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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