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不签会不会得罪检察官?到了法院会不会判得更重?
但凡纠结这个问题的,一般都是对刑期有点不太满意。
到底要不要签认罪认罚?得分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不签认罪认罚,会不会得罪检察官?
别把检察官想得太情绪化。认罪认罚只是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一个法律程序,不存在个人恩怨。你签,他按程序走;你不签,他照样依法办案。检察官每天处理大量案件,不会因为你一个人不签认罪认罚就对你“另眼相看”。司法更不是人情场,不会因为你不签认罪认罚就“记仇”。真正决定结果的,只有证据和法律,请把这个包袱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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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说说,不签认罪认罚,法院会判得更重吗?
不一定,关键看你的案子有没有辩护空间。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也合理,那么认罪认罚通常会依法从宽处理,这对当事人是有利的。
但是,如果你的案子存在争议,比如:罪名可能定性不准,或者有从轻、减轻的情节没有被充分考虑,检察院量刑建议过高,那么盲目认罪认罚,反而可能失去争取更好结果的机会。
我们之前就办了个案子,一开始检察院建议判8个月,当事人没签。到了法院,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判了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你看,没签认罪认罚,结果判得更轻了。
所以,不签认罪认罚,不一定等于放弃从宽,有时反而是为了争取更公正、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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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不是必选项,而是策略项,关键在于这三点
认罪认罚该不该签,从来不是靠感觉或赌气,而是要靠专业判断。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通常会从以下几个角度帮当事人分析:
1. 控方证据是否扎实?
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合理,那么签认罪认罚可能是更务实的选择。
2.罪名认定有没有争议?
比如,把经济纠纷定成诈骗,把帮信定成掩隐,罪名不同,刑期可能天差地别。
3.量刑情节是否被遗漏?
自首、退赃、初犯、被害人过错……如果检察官没考虑这些,量刑建议就可能偏高。
签,是为了争取优惠;不签,是为了争取公正。两者都不丢人,但都必须建立在专业判断基础上。
别怕不签会“得罪人”,但也别盲目硬扛。签与不签,看证据,看事实认定,看法律适用,案子没有辩护空间,就签;案子还有辩护空间,就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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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升司法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但它绝不是“必须签”的霸王条款,更不是“不签就重判”的威胁工具。
签或不签,都应该建立在事实清楚、自愿自主、律师充分参与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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