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供销社批准,山西供销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在太原成立并已开展运营。
该公司的成立旨在贯彻省供销社《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各项部署,主动对接各地相关政策,代表省社层面,牵头联动市县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烟花爆竹经营上的传统优势,以股权为纽带推进全省供销系统烟花爆竹批零体系重建,着力恢复供销社在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地位,切实发挥供销社保供稳价、安全规范、绿色环保、便民利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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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各项工作已逐步铺开。已对接省内大部分市供销社,推进在多个县(市、区)布点规划,部分县(区)已承接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批发业务。近日省供销社还批准该公司与忻州市供销社、原平市供销社、临汾市供销社、洪洞县供销社,分别在当地设立上下联合、省市县分别持股的“供销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并投入运营。
下一步,山西供销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将秉持“上下一盘棋”理念,按照省供销社统一部署,持续深化与各级供销社的联动合作,全力构建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一张网”,以规范化运营、高品质服务守护节日安全,满足民生需求,彰显供销系统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此前,据媒体报道,2025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12月2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的布点规划、行政许可、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实行“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行政许可环节,实行“企业申请、系统配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原则,许可证的颁发将统一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赋码、制证。
《通知》要求,批发企业仓库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最新安全标准要求。对于零售店(点),严禁在禁燃区域内设立,坚决杜绝利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场所进行经营,严禁形成集贸市场或销售一条街。
《通知》明确,批发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需到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时指出,监管部门人员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培训,市、县层面也需开展学习,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12月22日,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发文回应山西省废止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文章称,此举意味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从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转为科学限放管理模式。
来源: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方账号、中国新闻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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