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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了最新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新办法相比《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订背景
《暂行办法》是在“十四五”规划初期进行制定,旨在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而新《办法》是在“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的大背景下,为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而新修订,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的关键时期,及“十四五”的实践中,将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修订为管理办法。
二、整体结构与培育层级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结构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调整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大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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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标准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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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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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程序及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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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
1、健全梯度培育体系: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2、提高门槛指标: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收门槛提高至1500万;研发费用近两年均不低于100万且每年占比3%以上;至少拥有1项Ι类知识产权(非转让)
专精特新小巨人:明确营收5000万以上;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达1200万以上且每年占比3%以上;至少拥有4项Ι类知识产权(非转让)
3、统一评价体系:取消特色化指标,实现全国“一把尺”,引入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引导地方和企业更加重视提升发展质量;
4、规范流程: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推行“双随机”审核,禁止中介参与评审,强化公正透明;
5、精准培育:取消数量目标设定,以提升质量为核心。
此次新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的推进,标志着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现了从粗放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的重要转型。新阶段的培育体系将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与结构优化,将发展重心从追求规模转向聚焦质量与精准,旨在构建一个机制更健全、发展更健康、成长更具可持续性,并能够在全球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专精特新企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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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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