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陈,今年六十二,退休三年了。前两年老伴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两居室,日子过得跟白开水似的,寡淡无味。白天去公园遛遛弯,跟老哥几个下下棋,晚上回家对着四面墙,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后来经人撺掇,去了社区的广场舞队,本意是活动活动筋骨,没想到,竟遇上了改变我一段生活轨迹的人——李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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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姐比我小十岁,五十二,看着却像四十出头的样子,精神头足,穿着打扮也利索。她是广场舞队的领舞,身段好,步子稳,往那儿一站,就是人群里的焦点。我刚开始学,笨手笨脚的,总踩别人的脚,好几次都踩了李姐的白球鞋。换别人早翻脸了,可李姐只是笑着摆摆手,说:“大爷别急,慢慢来,我带你练。”
那之后,每天傍晚,李姐都会特意放慢步子,手把手教我。一来二去,我们就熟络了。休息的时候,我俩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唠唠家常。我知道了她的情况:早年离异,儿子在外地工作,一年到头也回不来几次,她也是一个人过日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这话一点不假。我俩越聊越投机,从家长里短,聊到兴趣爱好,发现彼此的喜好竟惊人地相似。都爱听老戏,都喜欢养点花花草草,就连吃饭的口味,都偏向清淡那一挂。
舞队里的老哥老姐们,看我俩走得近,就开始起哄:“老陈,李姐,你俩多般配啊,不如搭伙过日子得了,互相有个照应。”
起初我还脸红,摆摆手说别瞎说。可架不住大伙儿天天打趣,再加上心里确实也动了念想。一个人的日子太熬人了,夜里咳嗽一声,都能在屋子里荡起回音,要是身边有个人,递杯热水,说句贴心话,那日子肯定不一样。
李姐那边,似乎也有这个意思。有一次散场后,她主动跟我说:“老陈,要不……咱俩试试?搭伙过日子,不领证,就图个互相陪伴,你看行不?”
我心里咯噔一下,跟着就乐开了花,忙不迭点头:“行,咋不行呢!”
商量来商量去,我俩决定搬到我家住,我家房子大,家具也齐全,她那边就简单收拾点随身衣物和常用的东西过来。
搬家那天,舞队的几个朋友还来帮忙了,热热闹闹的,跟办喜事似的。我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往后的日子,总算能有点烟火气了。我特意去菜市场买了鱼虾肉蛋,做了一桌子菜,算是暖房。李姐也挺高兴,还从家里带来了一瓶红酒,说要庆祝一下。
饭桌上,我俩碰了杯,李姐笑着说:“老陈,往后咱俩就是一家人了,互敬互爱,好好过日子。”
我激动得眼眶都有点热,连连点头:“一定一定,我肯定好好待你。”
吃完饭,李姐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又把带来的东西归置好。她的东西不算多,一个行李箱,一个装着花草的纸箱,还有几床被褥。看着她在屋子里忙前忙后的身影,我心里那叫一个熨帖,觉得这才是过日子的样子。
忙活完,天也黑透了。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新床单,铺在了次卧的床上,笑着对李姐说:“你住这间吧,朝阳,采光好。”
可李姐却没动,她站在客厅中央,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表情变得有些严肃。我心里咯噔一下,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
果然,她开口了,语气很认真:“老陈,咱俩既然搭伙了,有些规矩,得先说在头里,免得日后闹别扭。”
我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你说,我听着。”
“第一,”李姐伸出一根手指,“家里的生活费,得AA制。柴米油盐水电煤气,所有开销,咱俩一人一半,月底对账,清清楚楚。”
这个要求,我倒是能理解。毕竟是搭伙,不是真的领证结婚,算清楚点也好,免得日后为钱扯皮。我点头:“行,这个没问题。”
“第二,”李姐又伸出一根手指,“我的个人物品,你不许碰。我的行李箱、我的抽屉,都得上锁,你不能私自翻看。我也不会动你的东西,咱俩互不干涉。”
这个要求,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同住一个屋檐下,跟防贼似的,算怎么回事?但转念一想,人家毕竟是女人,有点自己的小秘密,也正常。我还是忍了忍,点了点头:“成,我答应你。”
李姐看我答应得痛快,接着说出了第三个要求,也是最让我无法接受的一个要求。
“第三,”她顿了顿,眼神定定地看着我,“咱俩虽然搭伙过日子,但晚上必须分房睡。而且,除了在外面跳舞、在客厅聊天,私下里不能有任何肢体接触。你不能碰我的手,不能拍我的肩,更不能……有别的想法。我找你搭伙,只是想找个伴儿,搭个伴过日子,不是想找个老伴,你明白吗?”
这话一出,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像是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
我怔怔地看着李姐,半天没回过神来。
搭伙过日子,分房睡,我能理解。毕竟俩人刚在一起,需要磨合。可不能有任何肢体接触,这就有点离谱了吧?
我活了六十二岁,年轻的时候跟老伴相濡以沫,老了之后,就盼着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儿,天冷的时候,能互相捂捂手;生病的时候,能互相拍拍背,安慰两句。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我看着李姐,试图跟她沟通:“李姐,咱俩搭伙,不就是图个互相照应,互相陪伴吗?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碰手不碰脚的?天冷了,给你递件衣服,不得碰着胳膊?你生病了,我扶你去医院,不得搀着你?这都算肢体接触,那还咋互相照应?”
李姐却摇了摇头,态度很坚决:“老陈,这是我的底线。我年轻的时候受过伤,对男人有点抵触。我找你搭伙,就是想找个能说说话的伴儿,白天一起去跳舞,一起买菜做饭,晚上各回各的房间,互不打扰。你要是做不到,那咱俩这个伙,就搭不成了。”
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的难受。
我想起这阵子跟李姐相处的点点滴滴,想起舞队朋友们的起哄,想起我满心欢喜地准备暖房饭,想起我对往后日子的憧憬。原来,从始至终,我和她对“搭伙过日子”的理解,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我想要的,是一个能互相搀扶,互相温暖的伴儿,是一个能在夜里醒来,看到身边有个人的家。而她想要的,只是一个合租的室友,一个能一起吃饭聊天的伙伴,一个……没有温度的“搭子”。
客厅里的空气,瞬间变得凝滞起来。窗外的蝉鸣,聒噪得让人心烦。我看着李姐那张精致却冷漠的脸,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好陌生。
我沉默了很久,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的、苦的、涩的,一股脑儿往上涌。
我叹了口气,声音有些沙哑:“李姐,对不起,这个要求,我做不到。”
我想要的搭伙,是有温度的,是有烟火气的,是能互相依偎的。不是这样泾渭分明,像两条平行线,永远没有交集。
李姐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老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是不同意,那我今晚就搬走。”
我苦笑了一声。其实,不用她搬走,我已经不想再留她了。
我走进卧室,打开衣柜,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旧帆布包,开始往里面塞我的换洗衣物。
李姐看着我的动作,愣住了:“老陈,你……你这是干啥?”
我一边收拾,一边淡淡地说:“李姐,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想要的搭伙,我给不了。我想要的日子,你也给不了。强扭的瓜不甜,不如趁早散了。”
我收拾东西的动作很快,也很利落。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几件衣服,一个老花镜,一个保温杯。
拎着帆布包走到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刚刚有了点烟火气,又瞬间变得冰冷的家。李姐站在客厅中央,脸色铁青,一句话也没说。
我没再跟她告别,拉开门,走了出去。
夜色正浓,晚风带着凉意,吹在我脸上,让我混沌的脑子清醒了不少。
我站在楼道里,看着空荡荡的楼梯,突然觉得有点茫然。这偌大的城市,竟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
想了想,我还是转身下楼,朝着公园的方向走去。
夜深了,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广场舞队的音乐早就停了,只有路灯昏黄的光,洒在空荡荡的广场上。我坐在白天和李姐坐过的那张长椅上,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原来,人到老年,想要找个知冷知热的伴儿,真的这么难。
我以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没想到,只是一场镜花水月。
那天晚上,我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半宿。直到东方泛起鱼肚白,才拎着我的帆布包,慢慢地往家走。
走到楼下,我抬头看了看那扇亮着灯的窗户,知道李姐应该已经收拾好东西走了。
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屋子里果然空荡荡的,她带来的行李箱、纸箱、被褥,都不见了踪影。只有餐桌上,还放着两个没喝完的红酒杯,杯底还残留着一点红色的酒渍。
我走过去,把酒杯收起来,放进了橱柜的最深处。
然后,我走到阳台,看着我养的那些花花草草,突然就释然了。
人这一辈子,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年轻的时候,为了生活奔波,老了之后,就想图个顺心。强求不来的东西,不如放手。
一个人的日子,虽然孤单,但至少自在。不用迁就谁,不用勉强谁,更不用为了迎合谁,委屈自己。
我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往后的日子,还是一个人过吧。跳跳广场舞,下下象棋,养养花草,也挺好。
至少,活得踏实,活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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