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扩大了培育基础,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未来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将包含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修订形成《办法》,将推动培育工作标准提升、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服务协同,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办法》进一步扩大培育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此外《办法》还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认定标准不降低。
在优化认定标准方面,《办法》适当提高门槛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
此外,《办法》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其中,规范地方审核流程,推广实施“双随机”审核机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规定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数量的产业专家和财务专家。提高包容性,进一步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并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免除“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
《办法》还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上述负责人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优化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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