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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2020年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项目标任务,而且是一项硬任务并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督导作出具体安排。将通过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 。
同时还强调不仅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还要求巡视督查组提升督查执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发现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现象。通过督查让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着让人困惑不解的地方,是原本就比公务员高只是没落实还是原本就比公务员低很多现在要增加?
如果是原本就比公务员高只是没落实的话,要通过督查来加以落实,那就表明各地存在着“阴阳工资表”式的克扣,那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但实际上各地在前几年甚至是现在都还真存在着一种怪现象:为了应付上级督查组的检查,突击给当地教师发钱,几千或者是几万的都有。
那这是什么钱呢?是本应该发给教师而被克扣的吗?有的地方先给老师发钱,等巡视督查组一走就又发文将钱收回或在工资中扣除。很多地方竟然有两份不同的教师工资表,一份是高工资表专门应付检查的,另一份低工资表才是平时发放使用的,已有很多地方对这样的事情进行过报道和披露。
如果是原本就比公务员低很多现在要增加的话,那只有从教师工资组成部分中的津贴补贴加起,因为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与薪级工资是国家统一制定的,督查不可能让这两项增加。绩效工资只是各地扣除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极不合理,督查如果能促使各地取消30%的扣除那就更好了。
但问题是绩效工资100%发放,那如何体现多劳多得呢?实行绩效增量工资?这个还没正式实施呢!津贴补贴这一项收入与公务员收入相比较差距太大!要想实现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就要督查教师津贴补贴与公务员联动机制的落实,问题是有些地方即使有这个实力也不愿主动发放,能拖则拖,拖欠成风。
看来要想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这项目标任务就要解决地方存在的克扣问题了以及对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尤其是津贴补贴时没有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的行为实行严厉问责,对于随意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补贴的地方更是要严惩不贷以督促地方政府对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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