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无业在家,但想着还有套房子,租出去自己没地方住,于是想到收留卖淫并提供吃住,每单60元他从中抽取10元,共获利500余元,结果被抓后被判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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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周某平时没工作,就住在自己家里。他琢磨着,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又没收入,总得想点办法搞钱
于是,他想到一个“主意”:把房子当成“据点”,收留卖淫女,自己负责提供吃住、顺便望风,每笔交易抽10块钱。短短两段时间里,他先后容留两名女子在家卖淫,每次她们收60元,他就拿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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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来,他一共抽成了500元左右。而那两名女子,一个赚了1500,一个赚了1000
没想到,这事很快被警方盯上。一次一个女子和嫖客交易时被抓,顺藤摸瓜,周某也被带走调查,他倒也老实,被抓之后,很快交代了全部事实。认罪态度好,也愿意接受处罚
最近,法院认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已经构成容留卖淫罪。虽然获利不算多,但行为已经违法。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有的人觉得,我就是提供个地方,抽点小钱,不算什么大罪。甚至有人觉得,自己没直接参与,只是“房东”而已
但法律上,容留卖淫是明确的犯罪行为。不管你抽成多少,只要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就触犯了刑法
这个案子里,周某不仅提供场所,还包吃住、望风,明显是有组织地协助卖淫活动,情节就更严重了
为什么法院判得不轻?因为这类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更多社会问题:性病传播风险、治安隐患、对女性剥削的可能……哪怕他只抽10块钱,也是在助长一条灰色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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