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报道:因妨碍逮捕等罪名在一审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方面,对法院判决表示反对,称这是“法律原理消失、法治崩溃、纯粹的政治逻辑”。
律师团重申了此前在法庭上的主张,反驳法院的有罪判决。首先,他们再次强调,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没有内乱罪的调查权。律师团主张:“案发时,公调处借调查滥用职权罪之机,将调查权扩展至内乱罪,这超出了《公调处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属于恣意且违法的权力行使。公调处对内乱罪的调查缺乏法律依据,其前提本身就已丧失正当性。”
律师团接着指出:“(审判部)在承认公调处拥有内乱罪调查权的同时,却未提供任何法律条款解释、判例基准或关于权限界限的具体法理审查,这无异于放弃了司法控制。”
律师团还再次主张,法院签发逮捕令时排除了《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及第111条的适用缺乏法律依据,且在逮捕令执行过程中,公调处存在擅自通过逮捕令上未记载的地点等违法行为。律师团称:“这是从根本上动摇通过逮捕令的特定性和执行范围来控制国家权力的正当程序基本结构的解释。”
律师团还主张,公调处的逮捕令是“非法逮捕令”,且审判部在内乱主谋案件宣判之前就终结了本案的审理,这种做法不当。他们认为,国务委员的审议权不能被视为刑法上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罪所保护的权利,并且在作为“主流”的内乱主谋嫌疑案件审判结束前就终结妨碍逮捕案的审理,这本身就不合理。
对于未采纳上述所有主张的一审判决,律师团称:“很难认为这符合作为司法机关存在理由和本质的不偏不倚标准。”律师团补充道:“对于此次判决是否符合支撑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标准,我们深表遗憾,并指出其责任绝非轻微。”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5部(部长白大铉)于前一天,以妨碍执行特殊公务、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等罪名,对已被拘留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此前,曹恩锡特别检察组(内乱特检)曾求刑十年。
宣判后,尹锡悦前总统方面立即表明了将上诉的立场,特检组也表示“将仔细审查量刑及部分无罪事由”,暗示也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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