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靠出借银行卡、电话卡,
或是帮人 “收钱”,
转交账号赚 “好处费”?
千万别被这种 “躺赚” 的噱头骗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生财之道,
而是一条踩向犯罪深渊的不归路!
天上不会掉馅饼,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更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旦涉案,后果远比你想象的沉重:
个人征信会留下永久污点,五年内无法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购、订票、订酒店、点外卖这些日常操作通通受限,甚至连微信发红包都成了奢望!
近日,嘉祥警方持续严打 “两卡” 违法犯罪,嘉祥县公安局卧龙山派出所接连破获多起相关案件,成功抓获3名违法行为人:
01
![]()
1月13日,卧龙山派出所根据线索,依法传唤涉卡违法行为人贾某某。
经查,贾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于1月10日在家中通过 “手机口” 方式,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引流服务,非法获利125元。
目前,贾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2
![]()
1月12日,该所传唤违法行为人董某某接受调查。
经查,董某某于1月4日将名下手机号码非法出借给他人,该号码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董某某未从中获利。
目前,董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3
![]()
1月5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张某某被警方传唤至卧龙山派出所。
经查,2025年12月中旬,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5张手机卡售卖给他人,这些手机卡均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张某某非法获利200元。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1
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等行为不仅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与今后开展金融活动的便利性,还具有刑事犯罪的风险,一定要坚决抵制!
02
公民应不断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对于长期不使用、闲置或丢失的银行卡,要及时做销户处理。
03
树立正确观念,端正心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美好的生活需要靠双手的劳动去创造,切勿以身试法!
一图读懂“断卡”行动
![]()
![]()
守护个人信息
管好自己的卡
别为了蝇头小利
毁掉自己的人生
来源:嘉祥公安
济宁人编辑整理 微友留言不代表本站观点
非本站原创照片均来自百度图片
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济宁人”法律顾问单位:山东希音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请拨:17805370308(刘岗律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