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6岁的徐某用徐秀花的虚假身份和肖某“结婚”,生了孩子后离家。2014年,徐某和袁某登记结婚。2018年,肖某自诉徐某重婚,仁寿县法院一审判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眉山中院二审改免于处罚。再审时,四川高院认为徐某和肖某的“婚姻”未达法定年龄、用虚假材料,是非法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徐某主观上没有明知有配偶的故意,最终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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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的郑隆经历更曲折。2021年,他和冒用吉某某身份的黄静登记结婚,不久感情破裂,郑隆投案。一审法院判郑隆重婚罪六个月,黄静也因重婚和伪造身份证件获刑。郑隆出狱后咨询律师,发现黄静之前用虚假户籍和易某某的“婚姻”已被四川安岳县民政局撤销,那桩婚姻不受法律保护。2024年,安溪县法院再审改判郑隆无罪,支付他被羁押184天的赔偿金85088.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还有交通费500元,总共约11万,法院还在省级媒体登报道歉。
陕西安康的张薇还在等说法。2019年,丈夫李南开文化传媒公司,和瑜伽教练郭雅签18万拍摄合同,慢慢同居。2023年,张薇发现孩子监护权被偷偷转移,郭雅的手术记录有李南签字,微信转账457笔共96万。第一次立案,安康中院判李南重婚罪六个月,郭雅因证据不足无罪。张薇不肯离婚,收集了367页证据,包括孩子网课叫“郭妈妈”的录音、郭雅直播的公证内容,还有自己45天掉7公斤的病历。9月26日,第三次庭审在审,法律界人士说这次证据体量翻倍,结果可能更精准。
重婚罪的认定核心是侵犯一夫一妻制,但现实中常卡在“前婚姻是否有效”和“证据是否充分”。比如徐某和肖某的“婚姻”因未达法定年龄无效,郑隆的前婚姻因虚假身份被撤销,都不构成重婚的前提。而张薇的案子里,全国2022年重婚罪立案714件,判刑476件,成功率66.6%,28%因证据缺失撤诉,她的367页证据就是想跨过这个坎。
郑隆的民事赔偿诉求还没解决。他要求黄静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但泉州中院认为他明知黄静有配偶仍结婚,有过错,不予支持。张薇的证据链里,账单、监护权转移记录、孩子的录音都是关键,她用可量化的数值证明伤害,不是键盘上的情绪。这些案例里,法律的边界在真实生活里被反复打磨,每一次改判和申诉,都是对重婚罪认定标准的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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