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药监局
近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编造生产记录、违反GMP被处罚没合计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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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5〕006号
处罚名称: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当事人编造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
警告;
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批号:D41-250801)171.82kg;
没收违法所得30018.00元;
罚款839160.00元,罚没款合计8691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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