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们,“一户一宅”是国家给农民的住房保障政策,可实际中不少人却犯了难:明明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却被来回推诿;好不容易动工翻建,又被随便标成违建;更有甚者,房子莫名被强拆,维权无门。这政策到底是保障权益还是添堵?其实不是政策不管用,是咱得找对方法。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告诉大家4招,把“一户一宅”的权益牢牢攥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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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要透明,拒绝“踢皮球”,流程有规矩
宅基地申请审批不是“暗箱操作”,透明化是法定要求。根据规定,申请需经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审批,全程都有明确时限,乡镇审批一般20个工作日内就要办结。
遇到部门之间推来推去、无限拖延的情况,别傻傻等待。主动要求村里和乡镇公开审批进度,索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等正规材料,同时保留好提交申请的证据,比如快递回执、公示照片,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硬依据,不让“拖延症”耽误咱建房大事。
二、申请被拒别认栽,要书面理由,依法救济
一句“不符合要求”就驳回申请,纯属敷衍!2025年修正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出具书面拒绝理由并加盖公章。要是对方拒绝出具,可通过EMS邮寄申请书固定证据。
若确实符合“一户一宅”、本集体成员等条件却被无理由拒绝,先向乡镇政府申诉,要求责令村委会改正;对乡镇处理结果不满,还能向上级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民事诉讼撤销村委会的违法决定,别让模糊理由剥夺咱的合法权益。
三、翻建不越界,就不算违建,拒绝“乱贴标签”
在原有宅基地翻建,只要守好两条线,就不该被认定为违建:一是不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层数标准,二是符合村庄规划,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这里要提醒大家,翻建也需提前审批,拿到《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不能只凭宅基地证就动工。若已合规翻建却被误判违建,可拿出审批文件和实际建设证明,向乡镇自然资源所申诉,要求撤销违建认定,依据《城乡规划法》,合规建筑不应被随意处罚。
四、政策变了有保障,补偿安置不能少
因政策调整、村庄规划变更,导致无法建房或房屋被征收的,政府必须提供补偿或安置方案,保障基本居住权。比如原有宅基地被纳入规划红线,要么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咱重建,要么提供安置房,要么给予足额货币补偿。
《土地管理法》明确,征收宅基地需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条件不降低。若遇到政策变化却没人管的情况,可联合其他受影响村民,向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反映,要求制定合理安置方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户一宅”的核心是保障农民有房住,不是限制建房。把这些方法记牢,遇到不批、强拆、误判违建的情况,就知道该找谁、怎么做。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宅基地纠纷?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点赞收藏,转给身边建房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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