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池州东至县,原告吴先生(匿名)的合法房屋遭遇强制拆除,历经征收决定诉讼后,其再次委托律师维权,近日迎来关键胜诉!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确认东至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吴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其代理律师——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张海东、贾启华,凭借专业的法律剖析与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捍卫了合法权益。
2023年5月,东至县人民政府作出至德里地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吴先生的住宅与非住宅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价值差距悬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而2025年7月3日,吴先生外出看病期间,东至县政府在未履行法定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将其房屋强制拆除,这一行为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
面对不公,吴先生并未退缩,随即委托凯诺律师张海东、贾启华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东至县政府、尧渡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庭审中,两位律师直击案件核心,指出被告东至县政府的强拆行为存在程序严重违法的关键问题:其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履行催告、告知陈述申辩权等法定程序,径直实施强拆,即便征收决定合法,也不能豁免强制执行的程序要求。
2025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意见,作出行政判决:确认东至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吴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同时认定东至县尧渡镇政府仅为配合主体,非本案适格被告。这一判决清晰划分了行政征收与行政强制的法律边界,彰显了法律对行政程序正义的严格要求。
从征收决定诉讼开始到强拆维权的胜诉,吴先生的维权之路虽遇波折,却因律师的专业助力与自身的坚持迎来曙光。此案不仅为吴先生后续主张行政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更向社会传递了重要信号: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放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执法行为都必须严守法定程序,任何程序瑕疵都将被法律所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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