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1月16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对2021-2024年期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总裁李琰、肖卫红,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蒋国平、沈星虎、李琰、肖卫红、张祯颖、沈锡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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