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书店,居然还会有很多偷书贼,属实难以理解。敝人侨居武汉的寓所,侧门五百米开外,恰好有一家实体书店,前几日偶然与店老板老K聊天,他就说过这个苦恼。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书店老板还至于为这种事时时烦懑。
我本以为,我辈还能看书的,总归是“风雅”之人,起码是知文达理的文明人,再如何伤哉贫也,断不至于去偷东西,比如我这种每日还瞧上几行字的人,即便落魄到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餐餐吃拼那啥好饭也干不来那事;而世上的窃贼固然不会断种,但他们偷啥也没必要去偷书吧,这玩意偷来有什么用呢,不能玩不能吃不能换钱一无用处,冒着声名狼藉的风险干这事作甚?所以,我总想如今开实体店铺,书店是最不需要防贼的,大可以整天唱空城计。实际还真不然,咱到底还是老天真了。已经开了10多年书店的老K跟我大倒苦水,平日蹲在门口看店,倘非佯装松弛感,无所事事菩萨低眉的同时,余光紧紧盯着进出的顾客一举一动,那架上的书“无翼而飞”个三五本,是很正常的事。眼下开书店,本就是惨淡经营为爱发电苦苦支撑,每天要是这么不胫而走个一两本,那这一天都是白干了,营业额全打了水漂。
据他说,甚至有这么一位传奇“常客”,家应该就在附近,30来岁的小伙子,着装打扮也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可就是偷书成癖,几乎每次踱进来消磨光阴,临走多要“顺手牵羊”一番。滑稽的是,他都被当场抓现行好几回了,可人家也不介意,照旧时不时大驾光临“练手”一番,俨然把偷书当成了乐趣,让店主老K很无奈很头疼,赶走不是,喊来帽子叔叔也不是,只能每回都打起精神来盯牢,猫抓老鼠。这类人当然也是极少数,大概就是脑袋壳出毛病了,而书店不过就是被殃及的那个可怜“池鱼”。我说出这个看法,老K也没有反驳,但他只是苦笑补充,爱偷书的人还真不少,实繁有徒;好些人天生就这品性,而且这些人也不少真“读书”,若是有兴趣攀谈几句,人家也是照样陈平原葛兆光赵汀阳琅琅上口,让人好气又好笑。他说,开书店这么多年下来,形形色色的城狐社鼠牛头马面怪咖领教过不少,至今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只能诿之为“天性”。他说,开书店,理论上打交道的都是“读书人”,仿佛可以很省事,其实也不然,奇葩也很多,也很麻烦。
或许,在所有偷中,偷书的代价很低,低到几乎能够忽略不计,也是让这类奇葩异卉肆无忌惮的原因。在书店被逮住,他们并不太害怕,只因一本书再贵也不过三五十百来块,即便严重到帽子叔叔来了,由于金额太小,也不过训几句了事;而当今法治社会,朗朗乾坤之下,人家店老板也不能直接拳脚相加私刑奉陪,还不是怒斥几句就放人走?更别说,偷书者是否“读书人”很难说,但如今会抱残守缺舍得一身剐赔本卖书的,可说清一色是实打实“读书人”,这些人往往面子比兰州牛肉片还薄,真要他们抡袖子扮恶人还真搞不来,粗言粗语开骂都张不开口,当年内山完造在上海开书店,亲眼看到偷书贼,别说当场开骂了,还要特意请到后院好言相劝,耐心开导,好似生怕人家不继续偷书了,敢情开书店挣钱还得兼职客串教导主任。当然,或许认真想想,也能理解,开书店也是做生意,悬为鹄的者也无例外是“和气生财”四字,可不敢轻易得罪人,不经意间亲手埋雷,这些顾虑显然也让那些偷书贼更加有恃无恐,似乎潜意识里也将偷书视为一种既刺激又好玩的闯关游戏,咱可怜的书店“主理人”们不过是他们play的一环。巴斯贝恩那本《文雅的疯狂》里,讲了好些此类“窃书大道”,比如1980年代的那位布隆伯格先生,生活方式就是“旅行、买书、卖书,到书店和图书馆偷书拿书”, 巴斯贝恩有时真是是非不分,还要津津乐道为“书林怪咖”,其实就是一群精神有问题的人。
说白了,偷书本身确实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街头偷个面包实在,但到书店尤其是那种小书店偷书,能让他们得到欺负人、而且是欺辱凌虐更弱者的近乎“大捋山鸡尾”式的快感。这是瞧准了人家无计可施,奈他不何,别有羽扇纶巾游墅围棋的闲情逸致,就如老K书店那位临事不惊时常出没的怪客,这已是人家一种优游卒岁的生活方式,“书”从来都不是目的,“偷”的过程本身才是,一心渴慕的是那种“偷感”。所以,尽管只是偷书这么一件日常生活琐事,其实也能让人窥见人性很恶劣的幽暗面。一般人只怕也永远想不到,绝非所有偷书贼,都是“孔乙己”,甚至可以说“孔乙己”这种真爱书、为了读书而偷书的实诚人,压根就没有。他们纯粹是为了戏耍人,即便他们自己人前人后,多是很懦弱的那种人。盖闾巷小民,平日被压制过重过多,反倒尤其盛产此辈,此等俗情世态也是再常见不过的了。这种人,往往不是暗藏手机出现在柔弱女孩子攒集地铁,就是鬼鬼祟祟穿梭于书架之中。即便跻兹上庠,称于士林,他们也应该只喜欢“夺胎换骨”的洗稿,惯于“师其意不泥其迹”的剽窃,又没胆子公然搬运。
实际上,古往今来,偷书贼都是层出不穷的。平日翻旧书,就看过不少此类记录。太久远的宋元明不大清楚,但晚清民国以来的书业记录,经常会谈到那些偷书贼。那个年代,对付这类手脚不干净的“雅贼”,办法较今就粗暴多了。打固然也是打不得,可一般是逮住后,会逼着写下认罪认罚的“悔过书”,甚至有条件的会拍下人家“玉照”贴在书店门口供人瞻仰以儆效尤,毕竟那时的贼人还谈不到所谓“肖像权”。只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更有甚者,彼时的聪明偷书贼还想出了一个很专业的办法,那就是携带自己的印章进店,待看到自己喜欢的书了,就避开眼线偷偷往上盖章,登时化为自己的藏书,完全可解释为自带而来,盖那个年代亦无“存包柜”是也。店老板或伙计即便发现了,往往也没证据,监控这东西都还没有概念,无非口焦舌燥费去好大一会唇舌,然后眼睁睁看着人家照样拾起书来扬长而去。想中世纪的那些洋书家,还炮制出过“防偷书贼指南”,特意在书封上加一道“护书诅咒”(Book Curse),用最恶毒的咒骂,寄希望图谋不轨的贼人们能退避三舍,这也真是黔驴技穷急火攻心了。
但那个年代的偷书贼,与现在的那些“同行”也有不同,过去偷书是往往真酷爱书物,只是力有不逮买不起,只能动歪心思。贾平凹王立群们成名后,都坦然承认少时曾经偷书。人家是真爱书,精神食物也是无食物,过度饥饿情非得已,大家也能理解,还会鞠一把泪上同情分,日后大概率还是“文坛佳话”,尽管我觉得这已经是过度宽容。至于那些为了偷书而偷书,亦或者大偷特偷的,无疑属于“读书人”中的无耻之尤,需要及时惩前毖后。但开书店的老板们,拿这些人没什么辙,倒是很一致的,他们斯文人才开书店,开门做生意也最怕黏上无赖,万不敢咄咄逼人“过分”对待,能做到的最高上限也无非贴张人家倩影到门口而已。诸如其他行当的老板,肉铺典行五金店之类,倘若当场逮住贼了,不得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伺候,奈何书店老板们就做不来,也不敢这么弄。他们做的是宪章六学斯文人生意,即便有心这么全武行,也要考虑顾客们的观感。孔圣之徒,重德行善,气急了的主理人要跟演京剧似的,直接书店内“手执钢鞭将你打”,日后有几个雅人迂夫子老秀才还敢上门买书?
更可怕的是,过去的那些“高级”版偷书贼,还最喜欢打值钱宝贵古旧书的主意,重点盯上的是公立图书馆这种“肥肉”。已故名学者孙楷第先生,年轻那会曾在“北平图书馆”即今国图前身做管理员,他晚年就回忆说过,彼时的北平图书馆,每年失窃的珍本古籍都要在100部以上,让他憾惜不已。当然了,孙先生大概率也是有顾虑,话只说了一半,我这厢不妨给他明白补上:即便是当年那个没有摄像头的年代,能从守备森严的顶级图书馆,神不知鬼不觉带出一部部“珍本古籍”的高手,除了极个别武艺超群来无影去无踪同时还奇怪地痴迷子曰诗云高深文化的“燕子李三”们,恐怕就是内部“自己人”与“溥仪”们了吧?
前段时间看陈乃乾,他现身说法说当初“江南文物散失”严重有三大原因,其一就是看守者监守自盗——当然他自己身为“没有铺子的掮包的书客”,专业从中“接赃”斡旋倒卖,1930年代靠这种腌臜生意挣了不少钱。可以说,这是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也是贼道一以贯之了。
2026.1.15,晚闲敲于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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