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法院审委会对于该案《结算审核报告》重新启动司法鉴定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法定理由启动重新鉴定的坚决不能启动鉴定,决不能让某一个法官的个人意见成为破坏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拦路虎。
一起2020年进入诉讼程序的工程款纠纷案,历经一审、终审、再审,重审,在进入第6个年头又重新回到一审的起点。其中极为荒诞的一幕是:一审、终审法院审理认定合法有效的《结算审核报告》被一审法院要求重新鉴定。
在这6年期间,该《结算审核报告》经过通过涟源市法院(2020)湘1382民初512号判决书、娄底市中院(2021)湘13民终980号判决书得到了确认、通过涟源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涟源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都得到了无可否定的结果,其合法性可谓久经考验。
当事企业向中央巡视组、媒体反映之后,一审法院被迫停止鉴定。8个月之后,涟源市法院法官再次强行启动非法鉴定,却称是执行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在这如儿戏一般的司法资源消耗拉锯战中,施工企业已濒临破产。
2018年2月11日,湖南双峰县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方圆公司)与涟源市涟水学校(民营)签订《涟水中学项目二期土建及水电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方圆公司立马组织人工、材料、机械等进场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
8月28日,经涟水学校牵头组织,方圆公司会同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及涟源市质监站等行政部门对工程验收合格,同年9月1日如期开学招生。
涟水学校委托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1月3日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确认方圆公司完成的工程款(不含体育馆)总额近八千三百万元。该结算报告经涟水学校盖章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时任董事长、时任工程部长等负责人员的签字确认。
之后,涟水学校被私营业主周某荣承债收购,于2020年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自身签章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因彼时涟水学校欠付方圆公司工程款三千余万元,方圆公司同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
方圆公司反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要是涟水学校的申请,不管有理无理,有依据无依据,且方圆公司已提出明确证据及法律依据推翻申请的情况下,涟源市法院均不予置否,直接按照涟水学校的意愿违法启动鉴定程序。
方圆公司提起诉讼所依据的结算是涟水学校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且经过双方多次对审、签章确认的结算意见,涟水学校又提起诉讼要求重新鉴定,涟源市法院不顾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已经进行诉前结算的,不再启动司法鉴定),同意对此进行鉴定,明显是在充当保护伞。
2025年4月30日,涟源市法院将涟水学校单方面委托第三方公司作出的工程核算资料(鉴定为六千多万元工程款,原鉴定为八千多万元)送达到了方圆公司。
经方圆公司核查,发现该资料部分原始签证资料缺失,部分原始签证资料复印件不真实,出现虚假材料,部分资料不是工程结算时双方认可的原始结算资料,系涟水学校诉讼后单方面提供的虚假资料。
如果要否定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需要有证据证明结算报告违反了合同条款、有证据证明未经双方确认、有证据证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十个法定理由。但是,涟水学校始终未能举证。因此,涟源市法院配合涟水学校启动重新鉴定系非法行为。
![]()
在方圆公司申诉、信访,涟源市法院迫于压力停止重新鉴定8个月之后,2025年12月31日,方圆公司再次接到涟源市法院关于启动工程司法鉴定,参加选择鉴定机构会议的通知。
2026年1月9日,选择鉴定机构会议举行,方圆公司负责人向该案审判长—涟源市法院法官廖庆华再一次表达对重新启动鉴定的质疑和反对意见。廖庆华在电话中强调,对《结算核算报告》进行重新鉴定是娄底市中院的指导意见和涟源市法院审委会的意见。当日,涟源市法院摇号首选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鉴定人。
但是,方圆公司负责人反映,2025年11月6日,娄底市中院信访局局长俞永清带领方圆公司负责人当面向娄底市中院院长李征明汇报情况。方圆公司负责人询问李院长,娄底市中院是否有对《结算核算报告》重新启动鉴定的指导性意见?李院长说没有,且当着方圆公司负责人的面给涟源市法院院长陈友红、副院长、原案审判长谭文革打电话询问情况,谭文革回复称,案件正在调解,2025年年底会调解好。
由方圆公司负责人陈述的情况来看,娄底市中院对《结算核算报告》并无关于重新启动鉴定的指导性意见,涟源市法院亦无相应的审委会意见。
《陈勇评论》为此致信该案审判长-涟源市法院法官廖庆华核实情况:娄底市中院和涟源市法院是否对《结算核算报告》有重新启动鉴定的“指导性意见”?截至发稿时止,廖庆华未回复。
涟源市法院原副院长、原案审判长谭文革所称2025年年底调解好该案的承诺给了方圆公司莫大的安慰。但是,随着2026年1月9日选定鉴定机构,廖庆华法官主导下的重新鉴定启动,方圆公司再一次陷入到了巨大的愤怒当中。
方圆公司十分清楚,一旦鉴定结果出炉,前面6年的诉讼过程将全部推倒重来,重新进入新的诉讼程序,而这样的诉讼程序没有个四五年无法结案。如此正中涟水学校的下怀:让司法程序处于长期空转状态,而欠付的几千万元工程款就有了拒付的理由。
涟源市法院法官廖庆华对《结算核算报告》强行重新启动非法司法鉴定,没有证据证明系执行娄底市中院的指导性意见和涟源市法院的审委会意见,那就只能认定为系廖庆华法官自己的个人意见。
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廖庆华法官强行重新启动司法鉴定,意味着要否定涟源市法院、娄底市中院之前的判决效力,谁给了廖庆华这样“越位”的权力和胆量?
一个工程款纠纷案,耗费6年时间,学生都已经毕业了好几届,学费也收了几波,该赚的也赚了,而帮助涟水学校垫巨资施工的方圆公司还在苦苦挣扎讨要工程款,不但没有守得云开雾散,反而重新陷入一个司法程序的“陷阱”而欲哭无泪。
《陈勇评论》认为,涟源市法院审委会对于该案《结算审核报告》重新启动司法鉴定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法定理由启动重新鉴定的坚决不能启动鉴定,决不能让某一个法官的个人意见成为破坏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拦路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