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周一法
2026年第3期
监督方式与采取措施

问:行政执法监督有哪些主要方式?
答:《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采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估、执法资格确认、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质效评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第二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可以结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等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问: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自查、说明情况;
(二)开展检查、访谈、暗访;
(三)组织座谈、听证、统计、评估;
(四)调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
(五)约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
(六)其他必要的措施。
✨ 关注我们,让法律为生活护航!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科普全凭缘分
大家记得关注“健康厦门”
一键三连不迷路奥~
来源: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审:梁睿
二审:戴川 游章友
三审:张从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