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一个平常的早上,香港铜锣湾一家冲印店的老板刚把照片洗出来,手就抖了起来,照片里是个赤身裸体的女人,躺在血泊里,四肢被分开摆着,角落放着三个玻璃瓶,里面装着人体器官,他拿起电话拨给顾客,林先生,你拍的这张照片是不是不对劲,就是这通电话,把持续好几个月的连环杀人案给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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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到店里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没想到,自己拍的那些东西会变成证据,他三十七岁,一个人住,跟邻居来往不少,常帮人接送孩子,还在摄影协会拿过奖,警察冲进他家时,客厅茶几底下压着三本解剖学教材,衣柜里塞满带血的照片,床底下铁盒里存着摄像机拍下的杀人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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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总带女人回家,我从小就知道她们的身体,1955年他生我,本该过得安稳,可他纳了妾,家就乱了,他一不顺心就把我往墙上撞,三个女人为争他,你撕我扯,十五岁那年我偷看妹妹洗澡,被抓住了,从那以后我就在街上晃,再没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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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司机后,林过云找到了趁手的工具,专挑深夜下班的女乘客,后座上动手,电线勒紧,解剖刀分尸,挑出最中意的部位做成标本,第一个受害者陈凤兰身上有纹身,他紧张得藏了五天才敢扔,到第三个保洁员梁秀云,他就能带着尸体在城里转圈,像没事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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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讽刺的是,警察一开始压根不信这个平时安安静静爱拍照的人会干出这种事,直到法医认出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身上的纹身,才想起来三个月前城门河漂来的那些尸块原来是同一个人,林家兄弟挤在八平米小屋的事被曝光后,邻居们才回过神来,那个总帮人修相机的邻居家,抽屉里放着三把沾血的刀,还有十二卷没洗的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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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最后查清的三名受害者里,最年轻的是陈凤兰,离了婚,带着两个孩子,那天晚上她为多挣点晚班钱,熬到很晚才下班,林过云在精神病院做评估时,看了受害者的全家福,只说了一句,她们不该穿那么少,这个用专业术语遮掩本性的男人,最终在死刑核准书上签了字,他留在审判庭上的最后一张照片,脸上的表情一直没变,平静得像没事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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