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4日8时左右,西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西安争光厂53号楼2楼居民王某中用于出租的房中发现了一具已经腐烂发臭的女尸。接报后,西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技人员和法医火速出动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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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
干警们赶到时,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将现场封锁起来,围观群众都被拦在隔离带以外,莲湖分局刑警队已经先期抵达并已经开始外围的走访工作——
技术人员刚走进屋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恶臭,一具女尸仰面躺在卧室的床上,身上不着片缕,已经呈多处腐烂状,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掐痕,初步判断系被外力大力扼掐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从尸体腐烂程度看,死亡时间在72小时左右,约在8月11日晚至8月12日凌晨之间。
床边上的垃圾桶中有用过的卫生纸,在上面除了检出了一种血型为O型的男性体液,说明死者在死前有过性行为。在死者的阴道内和内裤上也检出了血型为O型的男性体液。
现场的门窗完好,没有发现有撬压的痕迹,室内也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说明凶手是以和平方式进入室内,在死者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动的手,应该是熟人作案。
经查证,死者系29岁的蒋某玲,1997年离婚后单身至今,曾在多家公司任秘书或公关经理,如今没有固定工作。由于她是学舞蹈出身,身材高挑匀称,再加上姣好的面容,成为不少男士的追逐对象,社会关系比较复杂,邻居反映:蒋某玲的作风不好,经常会带陌生男子来出租屋过夜。
房东王某中表示,这房子租给蒋某玲的时候是空的,屋子里所有的家具和家电都是蒋某玲自己添置的。
屋内冰箱、电视、空调一应俱全,地上还铺着地毯,布置得非常考究,说明蒋某玲有相当的经济实力。邻居反映:蒋某玲穿得非常时髦,每天都是睡到大中午才出门,回家的时候都要半夜了,出门的时候穿金戴银,脖子上戴着项链、手腕上戴着手表、肩上背着真皮包包、腰间别着传呼机、手中拿着手机,都不是便宜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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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90年代后期在街头使用手机的年轻女子
当时邻居们就议论纷纷:一个没有固定工作的女人哪来的钱买那么多贵重的东西?再结合她经常半夜里带男人回来,所以当时大家都怀疑蒋某玲不是职业“小姐”就是职业“小三儿”。
蒋某玲的朋友反映:蒋某玲平时出手非常阔绰,别人觉得很贵的东西她只要看上的基本都是眼睛不眨就付钱购买,出去吃饭也是大包大揽的买单,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很有钱似的。
然而,现场勘查时并没有发现这些贵重物品。
据此,专案组判断凶手杀人的目的是为了钱财。
于是,此时已经成立的“8.14专案”专案组立即着手对与蒋某玲关系密切的男子的身份进行排查并很快锁定了第一个嫌疑对象——某贸易公司经理、35岁的有妇之夫钱某,因为邻居反映案发前的8月11日晚上曾经看到蒋某玲领着钱某进了房间,而且从8月6日开始到8月11日为止每天晚上都会来——
同时,蒋某玲家附近的一家高档餐馆的监控录像从8月6日晚开始到8月11日晚为止连续六天晚上拍到了钱某和蒋某玲进入该餐馆用餐和用餐后离开的画面,两人举止亲昵,形同情侣。
专案组随即传唤了钱某,钱某承认他的确和死者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承认了邻居所说的——案发前他曾来过现场,甚至他还主动承认床边废纸篓里的卫生纸上的精液是他留下的,但是他坚决否认是他杀死了蒋某玲。
“我有家有室,一年挣70多万,蒋婉玲也知道我不可能离婚娶她,这是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她跟着我,有订单可以接,有钱可以赚,她身上的高档衣服、首饰、手机都是我买来送给她的,我为什么要杀她?”
“8月11日那天晚上,我们从娱乐城出来后,就去了她家,待了一段时间后,我就回家了。我很少在她那儿过夜。后来,我再联系她时,她却关机了。再后来,听说她死了,我害怕牵扯出我们这层关系,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在随后的走访中,又有多名邻居确认钱某在8月11日当晚就离开了蒋某玲的住处,而且离开的时候蒋某玲将他送到门口并和他亲热吻别,换句话说钱某离开的时候蒋某玲还活着,此后钱某的行踪都有人可以为他证明,说明钱某并没有撒谎。
另外,几个老头也主动给钱某作证:8月11日晚上他们在蒋某玲住处附近下棋,钱某从蒋某玲处出来后就在旁边观看他们下棋,期间因为其中一个老头悔棋和另一个老头发生了争执,掀掉了棋盘,差点动起手来,钱某帮忙劝了好一会儿的架,将双方安抚住后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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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头下棋的老人
另外,虽然钱某的血型是O型,但当他的样本被送到陕西省公安厅技术处做DNA比对后却发现他的DNA和留在死者阴道内和内裤上的男性体液DNA不能做同一认定,所以凶手不可能是钱某。
蒋某玲的前夫冯某远提供说:当年他和蒋某玲没有离婚时在同一个乐团工作,他是大提琴手,蒋某玲是跳舞的,当时乐团经济条件很困难,工资都发不出来,蒋某玲嫌弃冯某远没本事,不想每天抠抠搜搜地过日子而主动提出来离婚,离开的时候非常决绝,什么东西都没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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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手
专案组一度怀疑冯某远有报复杀人的嫌疑,但在调查了案发期间冯某远的行踪后排除了他的作案可能。
通过蒋某玲留下的通讯录,专案组圈定了八十六个符合条件的接触对象,其中圈定了九个血型是O型的人,结果这九个人都有过硬的不在场证据,且他们的血样送去做DNA的结果都不能跟死者体内和内裤上获取的DNA做同一认定。而且他们的指纹和现场提取到的二十多个指纹进行比对的结果也全部比对不上。
第一轮的排查努力宣告失败,案件陷入僵局。
不过,排除了嫌疑的钱某又向专案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蒋某玲的手机在8月11日晚之后就一直打不通,但在8月12日却打通了,接电话的是一个男的,声音很稚嫩,态度却极其恶劣,骂骂咧咧的,嘴里脏话连篇,很不干净,钱某说要蒋某玲听电话,结果该男子说了句:“你去火葬场找她吧”后就挂了电话,此后钱某再打过去时蒋某玲的手机就关机了。
另外,复查现场的技术人员发现房间的一扇窗户没有上插销,而且这扇窗户外正好是空调的外挂机,随便一个四肢健全的男性都可以很方便的通过蹬踏外挂机攀上窗户并翻窗入室。
于是,专案组改变了思路,将排查对象从死者的熟人转到8月11日晚上曾经在死者家附近停留徘徊的陌生人。
专案组经过几天的排查,重新锁定了四名嫌疑对象,经过走访核实排除了其中的三个人,唯有曾经在蒋某玲租住处附近的一家包子铺打过工的20岁男青年毛文利身上的嫌疑无法排除。
根据包子铺的老板介绍,毛文利是宝鸡县八鱼乡老家的亲戚介绍来他店里打工的,但是这人好吃懒做,受不了苦,脾气暴躁,说话夹枪带棒,所以在店里的人缘很差,只干了不到半年就不干了。在他辞职的当天,毛文利向他炫耀说刚刚买了一个新的传呼机,并且很大方地给包子铺的其他员工传看:“那个传呼机看起来很新,不像是二手的,当时我们都很羡慕,每个人都拿着把玩了好一会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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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传呼机
侦查员问:“你知道毛文利是哪天从你这里辞职的?”
一个包子铺伙计非常肯定的回答:“8月12日,那天是我第一天来这里上班,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这一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毛文利的年龄和言谈举止也跟钱某所说在电话里的那个陌生男子很吻合,因此专案组将毛文利当做重要嫌疑对象开展工作。
一队侦查员赶往毛文利的老家宝鸡县八鱼乡(今宝鸡市渭滨区八鱼镇),八鱼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们:“毛文利这小子从小手脚就不干净,进派出所跟进自己家一样,12岁就开始因为盗窃被我们反复拘留教育,少管所都进了好几回,就是不改好,因为每次偷盗的数额都不大,够不上判刑的数,每次都是拘一段时间后放回去,我们都习惯了——”
侦查员在当地蹲守了几天都没有等到毛文利出现,当他们准备先打道回府再做打算的时候却接到了西安发来的消息:“蒋某玲的那部手机开机了!经跟踪一次长为40分钟的通话记录,确定这部手机现在位于距离毛文利老家八鱼村不远的磻溪乡凤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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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使用电脑的民警
侦查员们大喜,立即火速赶往凤鸣村,村委会主任在得知侦查员的来意后告知他们:“村里最近确实来了个小伙子,大概20多岁,听说是从八鱼乡来的,一直住在村里一个叫郝生平的家里。”
然而,当侦查员来到郝生平家时又扑了个空,郝生平告诉他们:这个小伙子有事去了不远的上河村,刚走没多久,侦查员们在郝生平家搜出一部传呼机,郝生平说是毛文利在7月的某天卖给他的。
于是,侦查员立即马不停蹄地赶往上河村,结果在村道上和一个男青年打了个照面,一看这不就是他们要找的毛文利吗?于是不动声色地接近,在将要错身而过的时候几名侦查员突然一齐动手将毛文利掀翻在地戴上手铐。
被押送回西安后,面对审讯,毛文利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犯事儿,是被冤枉的,手机是他捡的,呼机是他花钱买的。
不过,专案组从毛文利住处搜出的赃物除了蒋某玲的手机、呼机外,还有皮包、首饰等物品,经组织蒋某玲的亲朋好友辨认,一致确认就是蒋某玲的东西。
有物证在手,那审讯起来自然就不会再客气,“大记忆恢复术”过后,毛文利一天都没扛得住就全招了。
原来,当毛文利在包子铺打工后不久就注意到了打扮时髦、出入招摇的蒋某玲,于是就旁敲侧击的打听了一番,得知蒋某玲是个离婚的女人,一个人住在53号楼2楼西户,有不少男人养着她,非常有钱,于是就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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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铺
7月的某天,毛文利趁着蒋某玲的租住房没人之际,翻窗入室偷走了她的传呼机和200多元现金,第二天就把呼机卖给了郝生平。
在尝到第一次甜头后,毛文利又在8月11日23时30分再次翻窗进入蒋某玲的租住房,发现蒋某玲正在床上熟睡,于是就起了色心,跳上床将蒋某玲压在身下意欲不轨,蒋某玲被惊醒后要喊叫,毛文利生怕她把人喊来,第一时间死命掐住蒋某玲的脖子,最终将蒋某玲活活掐死,然后脱掉蒋某玲的睡衣和裤衩后实施了奸尸。
完事后,毛文利又对室内的贵重物品进行了一番搜刮,拿走了蒋某玲的皮包、手机、呼机(又新买了一部)、现金、首饰、手表等物品后从正门离开——
毛文利交代:手表、呼机和大部分首饰都已经被他销赃。
至此,本案历经四个半月终于告破,最终毛文利因盗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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