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也就是行政诉讼)这类案件是非常专业的领域,比如单就想要起诉成功,就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法定条件,这对当事人来说的确太难了。今天京坤律师就教大家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先说说原告资格这一条。简单来讲,能去法院起诉行政机关的人,得是行政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或者和这个行政行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自己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受到了这个行政行为的影响。
举个例子,市场监管局对某家店铺做出了罚款决定,那这家店铺的老板就是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他要是觉得罚款不合理,就有资格去起诉;要是这家店铺的供货商,因为店铺被罚款导致生意受损,和这个罚款行为有了直接利害关系,也能去起诉。
再就是得有明确的被告。不能稀里糊涂地就“告政府”,必须明确指出到底是哪个具体的行政机关。比如是某市场监管局,还是某镇政府,得把名字说清楚,这样法院才知道该找谁来应诉。
接着讲讲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诉讼请求必须说得明明白白、具体清楚。不能只说“我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做法”,得明确提出要求,像请求撤销某项决定,比如撤销市场监管局开出的那张罚款单;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比如要求镇政府给符合条件的村民发放补贴;又或者是申请行政赔偿,因为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赔偿。
而事实根据呢,就是得拿出能证明行政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对自己产生了影响的证据。像处罚决定书,这就是证明行政机关做出了处罚行为的直接证据;还有自己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书,能说明自己有过相关的诉求;以及和行政机关沟通的记录,不管是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还是书面函件,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整个事情的经过。
然后是正确的管辖法院。这里面又分受案范围和管辖法院两个小点。受案范围就是说,起诉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像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许可决定这些,一般都在受案范围内;但国家行为,比如国家对外宣战,还有抽象法规,像政府部门出台的某个政策文件,这些通常是不能起诉的。管辖法院方面,一般要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比如说,某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企业做出了处罚,这家企业要去起诉,就得去这个县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在起诉之前,大家一定要确保自己“够格”当原告,告的对象明确无误,诉求清晰又有证据支撑,还得找对了法院,这样才能顺利开启“民告官”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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