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8日凌晨1时40分,郑州登封市(五年后,任长霞将就任该市的公安局局长)看守所看守员陈志源和武警战士荆志磊押送刚刚完成提审的在押犯李富忠(因挪用公款在1月初被批捕等待开庭)回2号监室时,在陈志源刚刚用钥匙将2号监室的门打开时,2号监室里的在押犯邵现明、郭松伟、袁进生、杜兴杰、赵向阳五人突然将一袋洗衣粉撒到了陈志源的脸上并击打陈志源的头部,猝不及防的陈志源当场被他们打晕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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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登封市看守所正门
陈志源倒地后,五人又继续攻击荆志磊,荆志磊鸣枪示警无效,准备向五人射击时他们已经冲到跟前并一齐扑上来抢夺荆志磊的枪支,荆志磊以一敌五,很快寡不敌众,被打倒在地,他所持的81式自动步枪也被抢走。
放哨的武警战士张长江听到荆志磊鸣枪的枪声后立即赶来并向邵现明等五人开枪射击,邵现明拿着荆志磊的自动步枪还击,两人发生了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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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81式自动步枪站岗的武警战士
枪声惊动了看守所武警中队的另外五名执勤武警,他们迅速赶来,一边向五名犯人所处的位置射击,一边将不省人事的陈志源给拖到了安全地带。就在这个档口,一名看守所的看守民警看到原本被陈志源和荆志磊押送的李富忠企图趁乱逃跑,立即不顾中弹的危险冲上去将李富忠拦腰扑倒在地并在武警的协助下将他五花大绑控制住。
而另一边的邵现明一边用手中的自动步枪向武警们射击,一边命令郭松伟等四名同伙将被打晕的荆志磊当做人质拖入煤球室,眼看战友被人当做人质,六名武警战士和看守民警投鼠忌器,不敢继续射击,被迫退出看守所的监室院子,而哨兵张长江则被困在看守所院内的值班室里,不过他手中有枪,邵现明等人一时半会儿也不敢对他怎么样。但邵现明等人也自恃人质在手,又有自动步枪在手,张长江孤身一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嚣张的在张长江的眼皮子地下挟持着荆志磊从煤球室转移到了与管教室一墙之隔的仓库内继续和院外的武警和看守民警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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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列训练中的武警战士
接到看守所的报告后,正在值班的登封市公安局政委立即组织“在家”的四十多名干警于2时12分左右赶到看守所,将看守所团团包围起来,但不明里面的情况,所以也不敢贸然冲进去,只能情况向正在郑州开会的登封市公安局局长阎三离电话汇报并请求支援。
接报后,阎三离立即中断会议火速赶回登封,同时郑州市公安局立即将情况上报给河南省公安厅,值班副厅长王济晟在4时下达命令:“由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带队到现场处置,会同武警伺机解救人质、擒获凶犯,确保监所安全!”
4时20分,一百多名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增援登封并在看守所周围布置就位,现场成立由郑州市公安局政委、郑州市分管政法的副市长以及武警河南总队总队长为首的行动指挥部,统一进行指挥。
行动指挥部首先通过登封市公安局了解了五名犯人的基本情况:
邵现明时年24岁,登封市君召乡人,1988年8月因为其母和情夫私奔,他一路追到情夫的老家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将母亲的情夫杀死,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2年11月从陕西省劳改队越狱后和他人结伙抢劫并贩毒,1995年10月被登封市公安局抓获,被抓时他负隅顽抗,用手枪顶住一名民警的头部并扣动扳机击发,幸运的是子弹的发射药质量差而没有射出,该民警捡回一条性命。1995年12月邵现明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判决期间关押在登封市看守所2号监室。
郭松伟时年22岁,登封市唐河乡人,1995年1月14日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检察院批捕,3月被提起公诉并被一审判处死刑,郭松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等待二审判决期间被关押在登封市看守所2号监室。
袁进生时年18岁,登封市东金店镇人,1995年12月14日因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被检察院批捕,1996年1月3日被提起公诉并被一审判处死刑,袁进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等待二审判决期间被关押在登封市看守所2号监室。
杜兴杰时年20岁,登封市石道乡人,1995年4月因抢劫并致人死亡被检察院批捕,1995年10月被提起公诉,等待判决期间关押在登封市看守所2号监室。
赵向阳时年20岁,登封市东金店乡人,1995年8月因盗窃被检察院批捕,1995年10月被提起公诉,等待判决期间关押在登封市看守所2号监室。
由于不清楚里面的具体情况、人犯在什么位置,人质在什么位置都是两眼一抹黑,所以行动指挥部定下了“围而不打,政策攻心,分化瓦解,伺机处置”的原则,派人去将人犯的亲属带来先进行规劝,并伺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
9时47分,郭松伟、赵向阳两犯的亲属被带到现场,通过高音喇叭试图进行规劝工作,然而没有任何效果,里面完全没有任何回应。
11时左右,指挥部决定在和值班室一墙之隔的监控室打洞,将值班室打通,将困在里面的哨兵张长江给解救出来。13时左右,几名武警战士携带风镐翻入监控室打洞,闹出的动静惊动了邵现明等人犯,他们立即以荆志磊的性命相威胁要求停止作业,进而威胁张长江走出值班室向他们“缴枪投降”,为了战友的性命,张长江只能就范。结果到13时50分,五名犯人劫持了两名武警战士,抢夺81式自动步枪两支,子弹10发,局面进一步升级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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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式自动步枪
16时35分,河南省公安厅长兼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王明义奉河南省政法委书记郑增茂的命令赶往登封,并在赶到登封的第一时间接任行动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接下来的行动。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代表部长陶驷驹做出批示:“必须把被劫持的武警战士解救出来,不能造成我干警、武警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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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增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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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富
17时40分,赶到现场并接过指挥权的王明义召集各方紧急开会,首先为接下来的行动定下了基调:“确保人质安全、确保案犯不出看守所大院、确保看守所关押的265名人犯不出任何意外为前提,立足于政治攻势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强攻准备。”
接下来,指挥部确定了两套方案:“北平方式”和“天津方式”,即和平方式和武力方式。要求不到万不得已不使用武力,所以和平方式是优先选项。并且大胆授权给负责一线指挥的武警河南总队副总队长王安乐,在保障人质生命的前提下可以实施一切便宜行事。
随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登封市武警中队中队长、登封市公安局政委等人以及十多名犯人亲属从19时30分开始轮番上阵向里面喊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他们不要执迷不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然而,邵现明等五人自恃有两名人质和两支自动步枪在手,气焰极为嚣张,不仅提出了要食物、饮用水甚至要酒喝的要求,还嚣张的提出要求送200发步枪子弹来换取其中一名武警战士的无理要求。
另外,当时看守所里还关着另外二百六十五名人犯,而当时整个监区处在没有看守民警和武警的“无秩序”状态,如果邵现明等人挖通墙壁连通其他监室,煽动其他在押人犯参加狱暴,局面将进一步失控。
于是,指挥部当务之急就是要稳定其他在押人犯的情绪,他们立即火线拟定了五份教育材料,连通食物和水一起通过监室后巡逻观察窗口投入号内,由号长负责向犯人宣读,此举有效稳定了监室内其他犯人的情绪,在随后的行动中直到行动圆满结束,这些人犯都没有任何异动。
轮流喊话一直持续到1月19日凌晨1时,把能说的话全部说尽,五人的家属都已经声泪俱下跪地恳求了,最后连王明义都亲自上阵喊话,但依然没有任何效果。至此所有试图通过喊话要求邵现明等五人主动放下武器投降的努力全部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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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向暴徒喊话的王明义
“北平方式”行不通,那只能上“天津方式”了。
1月19日1时30分,麻醉、药剂、医疗、抢救专家从郑州抵达登封,同时河南省公安厅还下拨了爆震弹、催泪弹各100枚,狙击步枪四支以及钢盔、防弹背心各50套,保障解救行动能顺利实施。
凌晨2时,行动指挥部再度开会商议行动方案,确定了以政策攻心为掩护派专业人员进入监室内,使用爆震弹、催泪弹等非致命武器让狱暴分子失去行动能力,达到解救目的。
4时30分,来自河南省公安厅的十八名专业技术人员来到现场,并携带专业设备翻墙进入看守所院内,实施实地侦查并为解救行动做先期布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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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进行翻墙训练的武警战士
7时20分,王明义再度通过喊话,确定了两名被挟持的武警战士处在安全状态,并没有受伤。
9时,在取得河南省省委和省公安厅的批准后,王明义对人手进行了如下分工:
1、继续对五名犯人喊话,保持他们的精神压力。
2、调配麻醉制敌药物。
3、继续给监所内的其他在押犯提供食物和饮用水,稳定其情绪。
4、登封市公安局负责疏散围观群众,加强外围警戒,由阎三离局长亲自负责。
5、登封市委和市政府负责组织医疗和后勤保障,由登封市委副书记王广灿亲自负责
11时30分,狱暴分子突然向外喊话,要求轮流到监区院内的水龙头处取水喝。
行动指挥部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立即制定了两套行动方案:
其一,在两侧楼顶的巡逻道设伏,待狱暴分子出门时突然下扑实施擒拿。
其二,如果第一套方案不具备实施条件,就伺机组织强攻。
14时20分负责行动的武警官兵通过从郑州市消防支队调来的两台登高平台消防车的瞭望斗送到了指定的位置并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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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平台消防车
然而,郭松伟在15时20分将荆志磊推到值班室门口,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疯狂叫嚣:“你们要是乱来,我就爆了他的脑袋!”
同时,邵现明提着水桶走出屋门,大声喊道:“我数十个数,不让提水就打死你们的战士。”然后就开始喊数:“一、二、三……”
为了确保荆志磊的生命安全,负责一线指挥的王安乐在邵现明数到“三”的时候下令停止行动,让邵现明出来取水。邵现明大摇大摆的取完水后又大摇大摆地返回,在进入室内前还举着自动步枪朝天放了好几枪,以“庆贺取水成功”。
这种“贴脸开大”让王明义红温了,决定强攻。
经商议后的强攻方案为:由高级别领导亲自向罪犯喊话,转移其注意力,而行动的部队悄悄潜入监区,突然发动强攻——经过商议,由郑州市市委副书记刘新民亲自出马进行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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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民
具体行动由从河南省武警总队精挑细选出四十名官兵组成的突击队实施,突击队分成八个小组,其中三个火力组负责向五名狱暴犯藏身的仓库不断发射爆震弹和催泪弹,掩护五个突击组实施强攻,郑州市公安防暴支队负责外围火力掩护和接应。
17时整,王明义亲自为突击队进行战前动员,突击队长金建军上校表示:“请首长和全省人民放心,坚决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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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81式自动步枪等候攻击的突击队员
17时50分,之前还在厉声警告“如果你们执迷不悟,顽固到底,只有死路一条”的刘新民在接到王明义传来的字条后明白强攻行动将要开始,于是立即缓和了语气:“邵现明、郭松伟、袁进生、杜兴杰、赵向阳,只要你们放下武器,缴械投降,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你们要是想吃东西我们可以给,要是想要酒也可以给,要肉也可以给肉,可以派代表出来取……”
18时05分,王明义通过对讲机对金建军下达强攻命令:“战斗开始!”
随即,火力组立即不断向仓库方向投掷爆震弹、催泪弹,很快仓库方向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POM!POM”响声,紧接着就腾起一团又一团的白烟,在爆震弹和催泪弹的掩护下,五个突击小组迅速从正门和围墙处突入院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仓库、值班室、管教室、卫生室内,将分别藏匿在里面,但已经被爆震弹和催泪弹整得晕头转向、涕泪横流的五名狱暴分子制服并,两名被挟持的武警战士安全获救,两支81式自动步枪被成功夺回(还剩下4发子弹),整个行动只持续了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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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进入看守所的突击队员
18时11分,突击队长金建军向王明义报告:“报告首长,突击队安全解救出两名人质,暴狱人犯全部生擒,参战官兵没发一枪,无一伤亡,用6分钟时间结束战斗。”
王明义满心欢喜地说:“同志们辛苦了!”
21时,河南省公安厅收到了公安部长陶驷驹发来的贺电:“河南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行动迅速,打了一场漂亮仗,创造了成功处置暴力案件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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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驷驹
经连夜审讯邵现明等五人交代了他们策划狱暴的过程:
1995年12月初,邵现明被转到2号监室看押,很快就和号长兼同乡常东江(时年23岁,登封市君召乡人,1994年5月因结伙盗窃被批捕待审)相谈甚欢,在混熟后常东江向邵现明试探性的建议“与其长蹲监狱不如逃跑吧”,结果正中邵现明下怀,两人一拍即合开始策划越狱行动。
之后,他们利用威逼利诱等手段先后拉拢了同在2号监室的袁进生、郭松伟、赵向阳、杜兴杰、毛广太和王国祥“入伙”。
1996年1月17日晚,李富忠被看守员提出监外接受检察官的例行询问,邵现明等人认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机会,于是就利用私藏的平时劳改用的铁钳、扳手等工具打开了镣铐,专等李富忠被送回打开监室门的那一刻就动手。
动手前,八个人做了分工:邵现明和常东江对付开门的看守员或武警,杜兴杰、郭松伟、毛广太对付值班室的武警,赵向阳、袁进生对付岗楼上值勤武警。
1月18日1时40分,当陈志源和荆志磊押送刚刚完成提审的李富忠回到2号监室并将门打开的一刹那,邵现明等五人开始了行动,然而常东江、毛广太和王国祥却在这个时候“怂”了,没有动手。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动手前那一刻他们意识到自己犯的罪行够不上死罪,但要是真的动手了就要吃枪子儿,不值当,所以就及时“悬崖勒马”了。
1996年2月17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越狱罪、抢劫罪脱逃罪、盗窃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邵现明、郭松伟、袁进生、赵向阳、杜兴杰和常东江提起公诉。
3月1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邵现明、郭松伟、袁进生、赵向阳、杜兴杰死刑,常东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1996年5月31日,邵现明、郭松伟、袁进生、杜兴杰、赵向阳五人在登封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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