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4日),一则关于“网红县长”贺娇龙的讣闻式报道,在短短几小时内经历了一场令人错愕的生死反转。这场围绕公众人物生死的“乌龙”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信息奔流时代下,部分新闻生产环节中那股焦灼的“抢跑”冲动与核查机制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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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于清晨,多家主流媒体平台几乎同步发布确切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主任贺娇龙同志,于1月13日意外坠马,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7岁。报道中“网红县长”的身份标签、具体的事故原因与时间点,构成了极具冲击力的叙事,迅速引发全网关注与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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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的轮廓很快被修正。有媒体记者直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得到工作人员的明确回应:贺娇龙仍在医院救治,“没有去世”。一场被广泛传播的“悲剧”,在权威信源的直接印证下,被证实为不实信息。
这场反转,核心在于信源核查的集体失守。 “网红县长”贺娇龙因其过往的知名度,其相关消息自然具备更高的传播热度与新闻价值。也正因如此,对其生死的判定,更应恪守最高的核实标准——必须向所在单位、主管政府部门、家属或其本人等多方进行直接、权威的交叉验证。然而,最初的报道显然未能履行这一基本职责,可能仅依赖于单一或未经严格审查的信息渠道,便仓促做出了结论性播报。这不仅是操作流程的疏漏,更是新闻专业主义底线的退守。
更深层次看,这反映了在流量与时效的竞争中,部分媒体内部“把关人”角色的弱化与“三审三校”制度的形同虚设。当“抢首发”的压力压倒“求真相”的耐心,当审核流程让位于发布速度,重大谬误便有了可乘之机。对公众人物“被去世”的误报,造成的伤害是多重的:它不仅是对正在与伤情斗争的贺娇龙及其家人的二次伤害,也是对公众情感的愚弄,更是对媒体自身公信力的严重透支。
“网红县长”的标签,不应成为媒体简化核实程序的理由,反而应成为更加审慎对待的提醒。公众人物的影响力越大,与其相关的信息一旦失实,造成的社会影响也越广,纠偏成本也越高。
所幸,此次事件以“虚惊一场”告终,贺娇龙女士仍在接受救治。但这场代价巨大的“抢跑”事故,必须成为新闻行业的一记沉重警钟:在信息传播的每一秒都至关重要的今天,媒体的核心竞争力,终究是那份经得起时间与多方核验的、确凿无误的真实。任何对核实环节的省略或对速度的盲目崇拜,最终砸伤的都将是媒体安身立命的根本。真相,永远值得多等一个电话、多问一个渠道、多一份审慎的克制。(资深媒体人 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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