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姜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姜屯镇沙东村、沙西村、后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总体发展定位:建设“都市农业与农产品加工物流融合发展区”,形成“三村联动、功能互补,设施蔬菜、农产品加工物流协同发展”的总体格局。
沙东村发展定位:打造“设施蔬菜高效农业示范与农产品初加工引领村”。该村依托人口稳定增长及交通区位优势,聚焦上位规划“设施蔬菜高效农业示范片区”定位,建设集设施蔬菜种植、示范推广、农产品初加工于一体的引领型村庄,配套完善农产品物流仓储功能。
沙西村发展定位: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村”。结合姜屯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区位规划定位,依托稳定的人口结构基础,重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后沙村发展定位:确立“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协同村”。该村部分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村域北侧现存味精产业,国道西侧邻近城区现存工业产业。凭借较高常住人口比例及坚实的农业基础,聚焦“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定位,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协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功能。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预测2035年规划户籍654户,户籍人口2386人,常住1885人。
规划至远期2035年,本次规划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187.77公顷。其中,耕地(01)面积为91.90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48.94%;园地(02)面积为5.2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2.79%;林地(03)面积为17.02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9.07%;草地(04)面积为0.76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4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面积为2.0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1.09%;城乡建设用地汇总面积为59.66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31.77%;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0.48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26%(其中,工业用地(1001)面积为0.38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20%;仓储用地(11)面积为0.0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03%;交通运输用地(12)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面积为0.0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03%);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59.18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31.51%(其中,农村宅基地(0703)面积为26.41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14.0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面积为0.73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39%;教育用地(0804)面积为0.06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03%;商业用地(0901)面积为2.6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1.41%;一类工业用地(100101)面积为25.92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13.80%;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面积为1.61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86%;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面积为0.71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38%;交通场站用地(1208)面积为0.18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10%;公用设施用地(13)面积为0.6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35%;广场用地(1403)面积为0.25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1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中,公路用地(1202)面积为10.77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5.73%;陆地水域面积为0.3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701)面积为0.14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08%;坑塘水面(1704)面积为0.21公顷,占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0.11%);其他土地(除2301外的23)面积为0.02公顷。
三、村庄规划:沙东村、沙西村、后沙村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打造成为以现代农业为核心,集冷链加工于一体的综合型乡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6年1月14日—2026年2月12日
通信地址:姜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011168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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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
类型
项目
名称
位置
建设
规模
(公顷)
投资金额(万元)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所在行政区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项目
村域南侧
0.23
2026-2028
村级
后沙村
小冯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村域北侧
0.01
2026-2028
村级
后沙村
农用地整理
耕地补充项目一
村庄西侧
0.34
2026-2028
市级
沙西村
耕地补充项目二
村域东部
0.17
2023
市级
沙东村
建设用地整理
国道防护林项目
国道两侧
0.36
2026-2028
村级
沙东村
产业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一
村域东侧
0.51
5000
2026-2028
村级
后沙村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二
国道东侧
0.55
5000
2026-2028
村级
沙东村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三
村域南侧
0.85
6000
2026-2028
村级
后沙村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四
村域东侧
0.1
300
2026-2028
村级
沙东村
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
村庄东侧
0.63
3000
2026-2028
村级
沙东村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63.75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87.52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规划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有1处,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1)本规划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处。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本规划已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3处,主要包括历史建筑(群)、古井、古桥、古驿道、古树等。禁止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进行影响历史风貌的各类建设行为。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59.18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版)。
(2)农村住房
①本规划划定宅基地26.41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域主要水源来源于城市供水管网,并积极开发利用南水北调来水及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农村污水实施集中处理,规划采用单村污水处理模式。房屋排水接口须经村民小组确认后方可实施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涵盖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室及健身广场等,其用地不得擅自占用。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委会、健身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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