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M可交易,但不可失控
——以色列“黄金股”+国家安全底线+工会硬约束,决定了ZIM很难被外资并购并失去国家控制
1月初,纽约上市的以色列班轮公司ZIM(以星航运)再次被推上风口:董事会开展战略评估,引发马士基、赫伯罗特等潜在买家“可能出手”的市场猜测;与此同时,以色列政府监管机构公开释放强硬信号,国内工会亦以工业行动相威胁,令“出售ZIM”的叙事迅速降温,并直接反映在股价波动上。
这一轮事件并非短期情绪,而是集中揭示了一个结构性事实:ZIM可以进行资本层面的交易安排与结构调整,但以色列不会允许其失去国家可控性。无论是外资并购、管理层收购,还是任何可能导致控制权实质外移的交易,最终都必须跨过以色列国家安全与“黄金股”机制的硬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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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把规则讲明:国家有权反对超过24%的股权转移
近日,以色列政府公司管理机构(Government Companies Authority)致函ZIM董事长的关键点,不是“提醒风险”,而是明确宣示国家对控制权的制度性约束:当股权转移触及特定阈值,交易逻辑从“资本市场定价”立即切换为“国家安全审查”。
根据披露内容,任何导致持股超过24%但不超过35%的股份转让,需要事先通知国家;而国家被赋予权利,在其认为交易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时反对该转让。进一步地,任何超过35%持股的交易,若未取得“特殊国家股”(黄金股)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将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控制权问题并非“溢价多少”可以解决,而是“国家是否允许你成为控制性股东”。
因此,市场上讨论的“收购ZIM”首先要回答的不是估值模型,而是合规与主权边界:你能不能拿到足以形成控制的筹码,以及国家是否愿意放行。对潜在买家而言,这套机制本质上构成了并购的结构性“天花板”。
二、ZIM不是普通航运资产,而是以色列的“生存型基础设施”
航运企业在平稳时期可能被视为周期性资产;但在地缘风险上升、供应链脆弱性被反复验证的环境下,航运能力会被重新定义为“国家生命线”式的基础设施、战略性资产。这一点,从如下国际经验可以清晰印证。
例如,2017年韩进海运破产对韩国制造业供应链造成重大损害,此后韩国政府竭力保住HMM,本质上是以国家力量修复“可控运力”的战略短板;疫情期间新加坡PIL在基本物资与防疫物资运输中的关键作用,也说明对高度依赖外贸与海运的经济体而言,航运企业在极端情境下承担着准公共品功能。日本作为岛国长期保持强大航运产业,中国台湾地区拥有长荣、阳明、万海、德翔等航运公司,也同样体现了外向型经济体对海上通道与运力组织能力的长期战略投入。
航运业之所以值得被单独强调,是因为它具备极强的“在不确定中维持连续性”的能力。
把这一逻辑放到以色列,结论更具现实紧迫性:在巴以冲突仍未完全结束、区域安全高度不确定的背景下,以色列对海运保障基本生产与生活供给的依赖度极高。ZIM的价值不仅是利润表上的收益能力,更是国家在关键时刻可调度的运力网络、航线组织与供应链协同能力。在这种语境下,以色列政府倾向于确保ZIM“随时可用、始终可控”,而不是将其作为可以自由流转的普通市场资产。
三、工会把交易成本推高到“政治风险”层级:工业行动不是姿态
本轮事件另一个关键变量,是国内工会力量对“外资收购”叙事的直接反击。相关材料显示,反对将ZIM出售给外国公司的工会已向管理层发出警告,并威胁在1月9日采取工业行动。这一信号对班轮公司而言极具杀伤力,因为其影响不止于劳资关系,而是可能直接触及运营连续性与客户履约能力。
航运企业的运营体系高度依赖港口与岸基组织。工会行动一旦发生,将可能影响码头协同、船舶周转、调度与客服响应,进而放大为对商业信誉、合约履行乃至国家应急保障能力的冲击。更重要的是,工会动员会把原本的“资本交易”迅速政治化、社会化:潜在买家不仅要评估财务回报,还要评估整合期的社会稳定成本与政治合法性压力。
因此,哪怕某个外资买家愿意出更高报价,也不意味着交易就能顺利推进。当工会把问题上升到国家利益与本地就业、运营基地保留等议题,收购交易就会变成一场高不确定性的综合风险博弈。
四、所谓“收购传闻”更像资本博弈:更可行的结局是拆分与重组,而非“卖身”
同时,近期的一系列时间反映出资本市场内部对ZIM的控制权与定价存在激烈分歧:激进股东担忧“管理层主导的低价收购”,并认为公司现金储备与资产价值被显著低估;与此同时,市场又不断出现并购与战略买家的传闻,推动情绪与股价波动。此类现象本质上说明:ZIM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战略资产+资本博弈”标的。
但在黄金股制度与国家安全框架下,无论是外资并购还是管理层收购,只要触及控制权实质转移,都绕不开国家的审批与否决机制。国家评估标准也不会以“股东收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而是以“是否损害国家安全与关键利益”为核心。这决定了交易更可能被引导向一种更可控的方向:允许资本运作,但锁住控制权。
因此,更现实、更可操作的路径可能是市场已有讨论的方向:通过拆分、资产重组、业务结构调整实现价值释放,但把“可控核心”牢牢留在以色列控制体系中。具体而言,可能出现的妥协式交易结构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但保持非控制性持股;通过协议承诺保留以色列运营基地、关键岗位与应急调度机制;或将部分资产、航线、船队安排进行财务与运营优化,而不触碰控制权边界。在以色列的制度框架下,“交易”可以设计,但“失控”不会被允许。
五、结论:ZIM可以资本运作,但控制权不可外流
综合政府黄金股机制、国家安全底线与国内劳工力量三重约束,可以得出一个高度清晰的判断:ZIM具备交易性,但其控制权不具备自由流转性。
首先,黄金股安排通过明确阈值(24%、35%)将控制权交易制度化地纳入国家审查与否决范围;其次,在地区冲突未止、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ZIM作为国家海运能力的重要载体,其战略价值显著上升;再次,工会对“外资收购”的强烈抵制,使任何试图改变公司控制结构的方案都将面对高昂的社会成本与运营风险。
因此,与其说“ZIM可能被出售”,不如说:ZIM可能被反复讨论、被战略评估推动结构调整、被资本博弈抬高波动,但它极难被允许失去以色列的国家掌控。在以色列语境里,ZIM不是一笔普通资产交易,而是一条国家安全底线:
ZIM可交易,但不可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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