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及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信息来源为山西监管局。
具体来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同金管罚决字〔2025〕45号,作出决定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相关责任人方面,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产品经理的康玉灵,对该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处罚;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刘文平,对该行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同法规,同样被给予警告处罚,两人的行政处罚作出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0日。
![]()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