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瞒着配偶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事后引发财产纠纷,不少人疑惑这种赠与行为有效吗?只能追回一半财产吗?其实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答案很明确——此类赠与全部无效,配偶可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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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这意味着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双方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既不能私自划分我的一半你的一半,也不能在无重大理由时要求分割。有人可能认为夫妻有平等处理权,是不是能自主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其实不是,只有因日常生活需要,比如购买日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处理共同财产时,一方才有权单独决定。若涉及非日常的重要财产处理,比如赠与大额钱款、房产等,必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范畴,既违反忠实义务,也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所以这种赠与行为从法律上看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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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例不少。比如内蒙古乌海的案子,阿强与阿珍结婚后共同创办公司,阿强长期和阿丽保持不正当关系,多次转账还有520、1314等特殊金额。阿珍拿出转账截图、微信支付宝流水、亲密照片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阿丽构成不当得利,应全额返还,扣除阿丽作为雇员的工资后,判决返还60万。法官解释,共同财产没有份额一说,阿强赠与的每一分钱,阿珍都有权追回。还有北京大兴的案子,刘某婚内出轨王某,多年间转账59万余元,王某辩称是借贷但没提供出借资金转账记录,而董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显示王某明知刘某有家庭,法院最终确认赠与无效,判决王某全额返还。上海的沈某更痛心,整理亡夫金某遗物时发现,金某出轨陶某7年,赠与1900多万。沈某起诉后,一审扣除陶某转回的540万判返1400万,二审维持原判,理由是赠与超出日常需要,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要实现全额追回,有几个关键条件。一是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需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二是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用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明来源;三是能证明不正当关系存在,比如聊天记录、亲密照片、通话录音等。如果转账用的是出轨方婚前个人财产或约定的个人财产,就无法追回。遭遇这种情况,先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明确赠与范围和金额;然后尝试协商追回;协商不成可起诉,主体是受害方,被告是第三者。不管是小额特殊金额还是大额款项,只要与婚外关系相关,都会被认定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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