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网信云南消息,近日,有网民举报某短视频账号发布了一段“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昆明市公安部门及时展开调查,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唐某某、张某某。
经了解,该视频系刘某某组织拍摄,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张某某负责拍摄。完成后未发布,视频中出现的“枪支”实为玩具枪。视频的实际发布者为樊某某,观看后觉得“好玩”便剪辑发布,该视频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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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拍摄视频的四人未主动传播,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警方已依法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视频发布者樊某某虽未参与拍摄,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无主观恶意,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编辑 毛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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